你真是軟的過分了,店被搶~姐被趕!!還這樣不當一回事她還使用你的資料販賣仿冒品,簡直是被她利用的有夠透了!!我最後告知你一聲,只要賣仿冒品被抓到,加上原廠商提告的話,判決下來是算億的,如果你沒錢,法院就會查封你名下的所有資產!!資產查封完成後就不是你的了。
驚嚇不已 wrote:本來和女友及家姐一起...(恕刪) 用你自己的名義,你自己知道然後沒有阻止,原則上你已經是刑法上的共犯結構。除非你自己去『自首』,否則到時候保智大隊來,恐怕刑事上你要脫身已經是不可能的了。所謂的『自首』可不要真的傻傻的去警察局說賣仿冒品哩~~現在只要我知道你的店在哪邊,買一個仿冒品後給原廠,還可以和原廠要點獎金,如果沒有開發票還可以檢舉未開發票,一樣有獎金可以拿。而最後這些全部都會掛在你的頭上,也不會因為不是你做的,你就會沒事情。希望你可以知道事情的嚴重程度。
570 wrote:我覺得這篇文章唬爛吧...(恕刪) +1我也覺得唬爛文居多姐姐被趕走~~文章中完全沒提到姐姐的反應譬如姊姊跟你抱怨之類的在加上店被佔走 還被進仿冒品樓主出社會了 遇到這種事還不趕緊處理 上來PO文怎麼看都是唬爛的居多如果是真的 那樓主也太扯了扯到極點
好誇張喔、真的假的呀 ?店面被占用、媽媽生病過世不聞不問、姊姊被趕走、用你的名字進口仿冒品....你還"想要照顧她一輩子" !?問題還是出在板主身上吧,活生生示範了盲啞聾三重苦,要問問自己,是對方太美你捨不得離開,還是有甚麼苦衷讓你對這樣的她不離不棄 ?
在商場上,首重誠信,哪怕是最要好的親人,關於錢的事,一定要攤開來講,雖是小店,但暗槓公司的錢,早已不被允許.又更何況把您的老姊趕走,這種飲水不思源,有違常理.-------------------------請收集好證據,斬斷情絲,別當爛好人.切記!!無德之人,不能任用!更別說當女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