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情侶 交往並同居5年,常有爭執,一度女方想搬離分手,後來因男方禮物攻勢留了下來
B情侶 交往10年偶爾會居住在對方家,男方劈腿2次,小三都被女方逼退,現在被雙方家長下通緝令,今年不結
婚就互相帶回不在往來
C情侶 交往10年並無同居,女方常常提起男友不好的點男方也有劈腿紀錄,女方自己不願意嫁父母也反對,交
往中間女方有跟一男曖昧,但被曖昧的男方希望女方先分手才再一起,但女方遲遲不肯,希望再一起後在跟男友提分手,中間拖了一陣子後來女方一氣之下不到一個月,就跟男友結婚了
很多情侶其實交往多年,又到了適婚年齡,其實要結婚是不難只要有心,但大多數人都是因為習慣而再忍耐,到了真正火燒屁股再來解決,還不是把忍耐已久的問題都拿出算帳,最後走上分手一路。而結婚的早在交往就再忍,我覺得離婚也是遲早的,那何必要浪費彼此時間,有男女朋友是很了不起嗎?代表著你不是沒人要還是證明自己很有行情,覺得不合適沒辦法結婚,到了適婚年齡就該放手,何必浪費彼此時間,只要交往有一定時間一定能知道是否非自己想要的,人還真是難搞。
以上是小弟的一點點心得,並非所有人都是這樣,請參考,砲小力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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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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