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兵時...2個弟第一個還在唸書最後一年..一個工作等當兵....
我媽在工廠當作業員...一個月也有20000多...我弟也20000多
...也是要繳家裡房貸...我當兵一個月薪水加伙食費..大概9000多
..也是每個月給我媽5000...之後我退伍了..2個弟弟去當兵..換我
現在工作...雖然剩我和我媽工作...但至少弟弟們是國家養...
生活過的還滿OK的...
知道自己經濟不好...那就不一定要租好房子..小公寓也是能住人吧
??..只要有心...根本不用扯到你貸款...也才你女友和你媽而已...
他們很難養不活自己吧??....
而且該負責的是你女友的弟弟....而不是一句我要當兵..就逃避家庭
的責任...他可以簽下去..簽個幾年保證車子房子都有了....哈
看到你說的情形...只覺得她媽好像是用女兒來換一些東西的感覺..
當然我不是當事人..實際情形我也不清楚.....有得罪請見諒

如果你們有確定以後要結婚....你又超愛她....又有能力應付...那就
幫吧...錢可以再賺...但是真愛是很難遇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