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4430 wrote:
如果是和平協議分手,那日後確實可以當朋友。

但如果是有人劈腿背叛感情,只會是仇人而不會是朋友。當你不再認同一個人時,也不屑把這種人當朋友。(


同意,我也認為要看情況,如果是被劈腿戴帽的,怎麼可能再接受如此賤人當朋友

CP~ wrote:
最近看到幾篇有關因前...(恕刪)

裝大方誰不會 真心接受又不會有疙瘩的又有幾人

tsga111 wrote:
of course,...(恕刪)


okok be fire friends
免責聲明:說的話都不算喔 啾咪~>_ ^

CP~ wrote:
我自己覺得可能每個國...(恕刪)


就是說在那些國家睡覺跟握手一樣,感覺順了就可以握握手.要去不同的地方時就可以say bye-bye. No commitment, of course no hard feeling.
可以阿不要戶相搞曖昧不就好了了
取表作某 wrote:
感覺順了就可以握握手.要去不同的地方時就可以say bye-bye.

你所說的這種關係可以直接歸類為炮友.
跟我所說的是不同話題.

舊情人也可以是朋友?

Why not !!

我還認識他們的太太呢~
我沒與前男友當朋友是因為我對他有負面情緒,還不夠坦然到可以了無愛恨當朋友;就算可以當朋友,我家伴侶接不接受才是關鍵。若伴侶真要我把他的前女友當朋友,那我得先確認他們真的都放下且了無感情。

前男/女朋友是否能當朋友,要看目前的伴侶答不答應才是重點。自己可以但伴侶不接受的情況之下,還是別當朋友比較好,這是對伴侶的尊重。

「我覺得很OK啊,他/她也很OK啊,只有你/妳不OK而已。你/妳想太多也管太多了!」所以不顧伴侶而與前任連絡當朋友,這對伴侶就是不尊重。


個人來說,我可以讓伴侶有異性朋友(純友誼),一起出去吃飯也可以,但是前女友?還是可以勉強一起吃飯當朋友,可是想到伴侶之前跟她曾經愛過,可能還發生過關係,難免會吃醋(我承認我有佔有慾)。

就算現在他選的是我、也愛我,可前女友真的這麼想嗎?如果居心不良呢?我不認為自己會被打敗,也相信伴侶,可是有些事情能未雨綢繆先防範,那還是避免的好。

lily112704 wrote:
可前女友真的這麼想嗎?如果居心不良呢?我不認為自己會被打敗,也相信伴侶,可是有些事情能未雨綢繆先防範,那還是避免的好。



很認同!!


之前我也覺得只要彼此能釋懷
回歸到朋友的角色,
舊情人可以是朋友....

但是當自己遇到棘手的問題後
深刻的體悟...人性是經不起考驗的!!


伊德小姐 wrote:
Why not !!

我還認識他們的太太呢~

不過從多數的回復看來.認為不能成為朋友為多數


S948pode wrote:
深刻的體悟...人性是經不起考驗的!!

我也認為人性是經不起考驗的.能必免就必免.

不過以另一個角度來看,我們常看到有人因為男/女友或老公/婆,偷偷在MSN/FB跟EX有聯絡甚至又偷偷搞在一起而煩腦.正因為是EX,所以他知道所有聯絡你伴侶的方法.如果有心要聯絡,真是防不勝防.

如果大家都是朋友,各有對方的FB/MSN/電話,如果對方EX真有奇怪的舉動,你也很快就會發現.一切都在臺面上,好過暗箭難防.

再說,如果有心要出軌,隔壁鄰居老奶奶都可能是你敵人!! 相反的,如果沒有那個心,在多誘惑的環境下都可以全身而退

當然這只是我自己的想法.你也可以完全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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