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那篇我打了好久
本來也很想求救於大家
不過現在不用了 就讓它塵埃落定吧
01簡直可以媲美愛情公寓&婚友社 啥問題都有啥都不奇怪

為何你要說三個月 說三天不就好了
隨風吧 wrote:
剛交不滿一個月的女友...(恕刪)


套一句鎖泥名言

不給幹就 分手
裝清純
如果你女兒交了一個男朋友
一個月後就被帶去旅館
你心理怎麼想

philosophy2468 wrote:
BEN1015 wr...(恕刪)


要記得蓋上外套....
不要露出很爽的表情喔

要忍住

隨風吧 wrote:
剛交不滿一個月的女友...(恕刪)


你可以因為她不給這個理由所以和她分手,但不可以用分手當威脅手段逼她給你。

每個人不論男女都該尊重別人身體的自主權。「愛」和「性」不容易切得一乾二淨,但不是全等。

自己斟酌吧〜〜〜〜

隨風吧 wrote:
剛交不滿一個月的女友,
也到了旅館,
只差最後一步,
該摸得都摸了,
他說他還是處女???
<那時他好朋友來了>
他問我說我跟上個女友多久才全壘打,
我說三個月,
他就說,比對他也三個月才給我,
傻眼了,他說不想那麼輕易給我,
感覺有點隨便,
其實我兩那時都很有感覺了
請問各位她是在測試我嗎?
還是只是藉口罷了?(恕刪)

一個月不到就想硬上?您是腦袋壞了還是有了小頭沒大頭?

她要是真的輕易給您,她會後悔。如果我認識女方,會建議她與您分手。

隨風吧 wrote:
剛交不滿一個月的女友...(恕刪)



不是不能"度"只是不給你"度"
而且你也太快"度"了

人人有工作,家家都和樂,年年20%,個個有祖產,超跑豪宅不用愁[01]
有沒有後悔沒講一天.....為什麼要講3個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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