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ite bear wrote:應該可以告那兩個人誣...(恕刪) 真正的恨除了自己調整消化掉外,很難用金錢去消弭,那種恨是金錢無法衡量的何況打官司是要準備很多事證,還要一次次的重新面對自己的傷疤,更無法知道對方會不會又突然反口? 人性啊!(嘆...)不過你說的也沒錯,所以個人選擇吧
生活還是要過,拿錢還是有必要的(媽媽不是中風嗎?)那女學生家境看來困難,但至少也工作了幾年而林老師從想測試男友隨手就花掉十萬這點,應該是家中環境不錯(但也可能是呆....)加上工作穩定還升科主任(雖然領導加給有限),應該可以拿到不少.....張老師也許自己把怨氣吞了下來,就這麼聖人般的放下....但那兩個女生的愧疚不是更增加了嗎?(若不會的話....請容我稱牠們頂級賤貨...)張老師若真要原諒她們拿點錢吧女學生至少拿回那十萬,讓女學生至少不會那麼容易做噩夢.....林老師就盡量開口囉....有點錢也好翻身.....--但若是我的話當好人已經很累了,再被奪走人生的話,我會選擇當個惡魔當然不會給他們各一刀..... 而是....趁女學生還有歉意先約到汽車旅館贖罪,人要錢也要,當然錄音錄影拍個照是一定要的,至少多了個玉石俱焚的本錢當年被冤的,十倍要回來,反正都已經背了性侵未遂的案了,不在乎多幾條不痛不癢的....林老師的話照辦,但要加倍處理,想辦法讓她老公帶她小孩滾(這應該是最低度的仁慈了),多抓幾個能威脅她的東西,精神虐待她一輩子....... 反正本來就是應該在一起的,因為妳搞我就只好換個方式吧....--打完心情有好一點......
對於林老師跟女學生的懲罰張老師選擇原諒看似放下其實在於道德良心上的愧疚以林老師跟女學生而言女學生不痛苦內疚她不需要拿出日記林老師的說法只為當年找藉口合理化人性善良就不會有當初事件與其寄望良心譴責到不如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