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民法第983條規定,與下列親屬不得結婚 (98.04.15)依民法第983條規定,與下列親屬不得結婚 (98.04.15)依民法第983條規定,與下列親屬,不得結婚: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嚇我一跳的說列法條拜託寫個日期吧......只讀過法緒,沒上過民法的說
年齡不是重點吧我3X 我有一個叔叔 現在才6歲...= =不過娶阿姨 並不會奇怪 現代人百無禁忌 都很開放了為什麼叫阿姨 是因為現代人多數人 媽媽那邊的親戚 都叫阿姨居多 不然就是跟媽媽叫沒有規定一定要叫什麼
依法可以結,優生學管他的,都已隔這麼多代況且上面這幾代會不會有非親生而是過繼來的?這樣更沒優生問題衝吧!很多人連阿公的墳在哪都不知到,何況你們的族系頭是阿祖的阿爸了媽媽那邊稱謂都是舅、姨的,當不成楊過,當黃飛鴻也不錯。
老實憨厚 wrote:民法第九百八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二、旁系血親及旁系姻親之輩分不相同者。但旁系血親在八親等之外,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之外者,不在此限。三、旁系血親之輩分相同,而在八親等以內者。但六親等及八親等之表兄弟姊妹,不在此限。你們屬於第2項因此不能結婚快分手吧另外問一下女生幾歲? 哇~樓主要哭哭了非常相愛應該有肌膚之親了要考慮投入SOD系列嗎?以上是亂入的其實先考慮有沒有近親遺傳的問題,接下來就是雙方長輩介不介意真是造化弄人~唉
老實憨厚 wrote:我後來才看到XXX那...(恕刪) 你的法條是哪查的,怎麼不一樣?旁系八親等?與上面許多人及我所查法條認知不同媽媽那邊親戚哪有稱為姑的,姑是父系這邊的,亂講。民法983條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大法官解釋(5) 最高法院民事判例(2) 行政函釋(22)
旁系血親7等,在六等親以外;是可以結。但這是按造白紙黑字的民法,任何法律條文都是最低做人標準。雖然於法有據可以結,但比法律條文更高的道德標準.....你們能接受嗎?辦結婚喜宴時,男女雙方家長,長輩互叫對方:叔叔好久不見! 嬸嬸你腰子屋卡喝摸?....可預期這場喜宴會很......精彩! 拜託! 到時一定要發帖子炸我。我保證我包大包的,但不能趕我走!chihung1105 wrote:你的法條是哪查的,怎...(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