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流爪貴虧 wrote:片面之詞,我覺得事情有更大的原因,不是局外人可以知道的。一個男同事敢在公司裡不顧自己名聲對前女友動手,原因一定不單純。...(恕刪) 我也覺有問題你朋友究竟做了什麼???沒問清楚別亂出頭.....而且三月的事為何忍到現在???
mravip wrote:我也覺有問題你朋友究...(恕刪) 我也不知她做了什麼只是她一直被登到,她開始覺得有點驚恐了我也沒要出頭,只是跟她說,去報警最快3月的事,她應該是想大化小(這前面回文有回過了~)至於被打,因為她是在吸煙區被打那時又是上班時間,所以沒啥人看到不過上來問是有經過她同意的她也有在看回文她還是很感謝大家的回覆
Malic_z wrote:我也不知她做了什麼只...(恕刪) 片面之詞只能信一半針對你同事被打 正確解決方法還是驗傷、報警、保護令能離多遠就離多遠 最好都不要再見面這些東西隨便去問一個有年紀的成年人都可以得到答案真的不需要特別跑來這裡問如何治她所謂的"那種人"打人固然不對 我們必須遺責不過現在社會已經不太存在那種誰哭誰有理的思維其餘雜七雜八看看就好 清官難斷家務事更何況我們還不是一個屁 就更不能說什麼了請你同事認真的想一想自已在這段感情中是不是真有那麼悲情悲情到自己沒做錯事還莫明其妙的被打一段感情有因就會有果 套一句老話 沒有誰對誰錯 希望她能看透這一點如果看不透下一段再這麼悲情也是剛好而已
1 找到被打當天 任何能證明 女方受到傷害的影像2 報警3 (建議選項)請去各縣市社會局 婦女及兒少福利科 直接說被家暴 會有人幫忙你PS 請不懂得酸民 不要說她們是男女朋友 不能提家暴 這部分法規已經改了但是~~條件比較難達成 所以~第3是建議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