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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35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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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3592115
我看來還是樓主錯比較多, 曖昧在先, 欺騙在後. 朋友就是朋友, 男女朋友就是男女朋友.
當樓主知道對方是這樣的人後, 早該有所決斷了, 而不是還在曖昧欺騙. 到現在那裸男究竟跟樓主是何關係, 依舊不清楚. 反正決定分手, 不重要了. 不過請記取教訓, 否則下一戀情, 歷史會重演, 而且不見得每次都能善了, 尤其當對方付出越多越難善了 (請記住, 想佔點便宜是人性, 但付出要求回報, 也是人性).
我看來, 他不過是在事發之後, 想看看是否能重新來過, 因為他還愛妳, 只要妳能坦承並改變, 他願意與妳重新來過, 現在既然鬧翻了, 個性又不合, 罷了, 彼此不用再連絡, 好聚好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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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3593253
分分分 wrote:
我想這應該是一種....一廂情願自作多情我做的一切都是因為愛妳之妄想症兼強迫症候群
恩~~~不能同意再多~~~~
昨天無意間轉到一個節目,
有講到一個比喻,好像是某個台灣厘語,我覺得滿貼切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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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人走在路上不小心踏到一大坨牛大便。
有兩種處理方式。
第一種,心裡暗罵一聲,走到路旁自認倒楣,
把牛大便清一清,用水把鞋子洗乾淨,然後繼續你的行程。
第二種,大發雷霆,怒不可遏。
為什麼會有牛大便在這裡?
用另外一隻鞋子用力踩牛大便,把怒氣發在牛大便身上,
發了瘋似的搞爛那坨牛大便,
結果把自己搞得全身沾滿牛大便。
當你踩到牛大便,你要當哪一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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