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個月 在01 市集賣了一台psp ,會有法律問題嗎?

在劈腿之前,你跟她在一起就沒快樂過嗎?

因為人家變心就想討回禮物,也太可笑

她曾給你的快樂,是不是也要跟你收回

乾脆上床也按次跟你算多少錢好了
過去就讓它過去吧,執著在物質上並沒有意義.

時間會是你最好的朋友.

至少不是有過快樂的時光嗎?

要有妳離開我是你的損失的自信.

女人當你不愛我的時候,對我而言就只是一個能計價的商品.

找一個能欣賞你的,而不是困在過去的牢籠.

kenhugh wrote:
還好吧 中國人百年...(恕刪)


說的好,說真的外國人的纜趴大,台灣有些女的就是喜歡大纜趴沒有辦法

機動王 wrote:
那我之前的付出算什麼呢?ps 我從來沒作錯對不起她的事 !

我也沒有做出對不起前女友的事,但她還是到處跟人睡......

放手吧~

機動王 wrote:
請問這時候 可以要回跟交往時,送給她的禮物跟金錢嗎?

投資一定有風險,投資女友有賺有賠,上床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
為什麼總是有人認為,分手後要把送的禮物拿回呢?
早知這樣,就別送太貴重的禮物
在贈與時不都是心甘情願的嗎?

除非是金錢的借貸
不然分手後就要拿回贈與過的禮物
太沒品了
貓兒姐姐 wrote:
在劈腿之前,你跟她在一起就沒快樂過嗎?
因為人家變心就想討回禮物,也太可笑
她曾給你的快樂,是不是也要跟你收回
乾脆上床也按次跟你算多少錢好了...(恕刪)


出來賣的,按次計費合情合理....

至於快樂應該是互相的,難道對方就不快樂??

--
至於樓主的部份
如果你控制的了自己不動手,而且問心無愧的話
我會建議你當面找她出來罵爛對方
頂多離開前潑個飲料
心理的悶氣有個出口
一切就算了
東西也別去要了...只會降自己格調


至於前面很多人建議就這樣瀟灑的離開
個人的經驗是...會內傷...而且傷很久....
機動王 wrote:
在她的instagram...(恕刪)


你可以加送她一箱洋片dvd,上面再加一封信,就寫祝你們幸福,然後把她所有的聯絡方式都刪除,記得換手機號碼,防止她回來找你負責。

喔對了,記得搬家,要搞的像人間蒸發似的。

機動王 wrote:
請問這時候 可以要回跟交往時,送給她的禮物跟金錢嗎?


認賠殺出吧,多說無益,只怪自己識人不清,當作繳學費,學經驗。
覺得很奇怪,為什麼 分手就想要把禮物和錢財拿回?
會有這種想法的人平常應該不怎麼好相處,樓主就別怪別人變心了。
太有梗了
兔奴栗 wrote:
投資一定有風險,女...(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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