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hou38 wrote:喔~因為我心地善良,連小強都捨不得用人字拖打死...耍心機是有的,也就是常說的假曖昧之類的,沒辦法誰叫木頭都不反應,給人等那麼久...有時弄些手段也是必要的,只是會覺得有點對不起利用的人,已經誠實以告,在這麼做之前,我有大概想過那個人的個性能不能誠實說...其實最近頻繁的FB或這裡放生活照,也是我的心機.. 很有趣,覺得你把自己想的太重要了…說真的,有一天妳會發現,誰在乎?把自己弄的更強大一點,比追求他人的肯定更重要~
hchou38 wrote:如題~~投名狀的大哥說:兵不厭詐這是戰爭...如果你為了某段感情的目的,用了心機詐術,對了某些發好人卡的人做了利用,想要達成某些目的,後來目的達成了,覺得那被利用的人有點愧咎,請問你會怎麼弭補?...還是...就這樣算了,利用他是應當的?還是誠實說?....但這是不是二次傷害??還是.... 人與人之間是不能測試的.測試過了就回不去了.所以.不可能弭補了.以後做什麼事之前.多考慮幾分鐘.很多事一旦做了就收不回來
JodyLin wrote:很有趣,覺得你把自...(恕刪) 這不是自我感覺良好問題,有時候說出去的話,做了的事情,不是說收回道歉就有用,如果沒有同理心為人想,還視為理所當然,那這樣的心理還蠻醜陋的,我雖然不是完美的人,有時會小小利用或是小小佔便宜,但是不會視為理所當然,也會設想被利用的人可能會心痛什麼的,不然就不用這樣大費周章問有什麼辦法補救,當然這樣很蠢,所以我也當面跟他講~如果有什麼要義氣相挺的,只要是能力所及的,我欠他一次....這件事情,昨天當面講清以後,我覺得心裡平靜踏實許多.
不曉得是不夠貼心,還是真的就是少了同理心前面說過了這種事跟本就不需要特別講明一來是已成的事實二來感情上沒有結果,就是再清楚不過的答案誠實說...說穿了只是要讓自己好過一些而已之於對方有什麼意義?真的有心要情義相挺,自己心裡明白那份愧疚有那個補償的決心就夠了還需要講出來嗎...而且還只有一次看來對那個人還真的一點感情都沒有,當成買賣在做切割真的心有愧疚就不該有下一個人下一次真的奉行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那也不用裝什麼善良了
JodyLin wrote:如果妳寫出來的文字,是讓人感到想要有誠意的道歉…自我感覺良好的形容詞就不會用在妳身上了。 完全認同。尤其在兩性版跟過幾次這位樓主的文,與樓主認知、行事不同的,就被拿上來檢討,予以汙名化妖魔化,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