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甲部隊 wrote:
問我意見,只要兩人相意愛男生無不良嗜好就好
女兒嫁過去也要與公婆住,說真的,男生的條件有很好嗎?
但若以此條件當標準的話,當初我又憑什麼娶別人家的女兒
現在有車有房的將來保證不敗光,婚姻原本就有賭的味道
看多少名人結婚時排場之大,唯有大排場才能彰顯對女方的愛
但不出幾年,以離婚收場的不知凡幾,熱戀中的山盟海誓呢
條件放軟些,眼光調低些,婚後的幸福往往來自日常很微小的事與物
有人陪伴是幸福有溫度的,要求高不見得能覓得幸福生活
當初你岳父岳母比較偉大
誰知道她女兒嫁的男人日後會不會成材(怎麼判斷這男的有上進心)??讓他們女兒可以過上好日子?

當父母的當然希望女兒的另一半有些基礎也好..不然也是賭她的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