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養虎為患,對女友很心寒…

這點小錢都在意了
還真的看不出來你養她什麼

RiaSakura wrote:
分啊,要這種拖油瓶幹...(恕刪)


竊盜屬於刑法 非民法
告了 好像不能撤銷
趕快分了吧

還好啦...才2000

你自己出去玩一晚都不止這個錢吧...XD



告誡她一定要報備, 下次沒報備就是默認分手...
分手協議書可以先準備好..
幾千元不多
但如果是拿來賭博
我看還是分手吧
老人家說的
愛賭博的人你把他手腳砍掉
他還會把骰子含在嘴巴裡吐到碗裡賭咧
意思就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不到死不悔改啊
建議是可以請朋友裝流氓來討錢
狠話一定要下夠重!! 說不還錢就拿女友來抵債

s198738 wrote:
她沉迷於線上博奕遊...(恕刪)


一個願打、一個願受

要嘛就切一切~~要嘛就別上來討拍
毒和賭.....

這種女人不能要.....
s198738 wrote:
她沉迷於線上博奕遊...(恕刪)

Roger5978 wrote:
我的解讀是 :
第一、其實你也沒那麼愛她,所以會無法忍受這些行為。


愛能包容的..是個性,外型等先天、半先天個體差異。
不是偏差行為.

這是小學生就該有的基礎認知。

s198738 wrote:
她沉迷於線上博奕遊...(恕刪)


告她竊盜,絕對可以分手而且日後絕對不會再來纏你.

s198738 wrote:
讓她不會再來找我、煩我...(恕刪)

斬釘截鐵,硬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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