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買房買車錢..目前全無貸款.
每月給家用4萬..(包含給我爸媽.他媽媽的孝親費)
假日出去吃飯.玩樂.買東西.去大賣場刷卡.出國旅遊.....全都我出
而我老婆的薪水..我不管
但久了之後...我發現我戶頭沒錢..想做啥都無法去做..
後來自己只能慢慢存點私房錢..減少給家用..
只要自己有能力.心甘情願...沒有合不合理問題~~
莫須名 wrote:
背景說明:男方公務...(恕刪)
莫須名 wrote:
背景說明:
男方公務員,月薪平均55K,女方國小教師,月薪40K,結婚一年多,目前租屋
近期即將購屋,房貸約每月2萬多,無其他車貸等負債,現況房租15K也是由男方負擔
女方最近開始在吵,要求男方負擔所有房貸,還要給她買菜錢(一個月至少6K)和負責子女(一女)托育費用(1個月6K)
男方回應說這樣他負擔太大,不太合理,女方說她覺得很合理,很多家庭都是這樣,叫男方到網路問看看是不是這樣
所以男方託我幫他上來請教各位的意見?
PS頭期款也是男方出的,女方娘家只打了一通電話來說:房子要登記在女方名下。
我說男方應該是遇到詐騙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