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現在流行侵占非自己的東西???

johnnykid600 wrote:
是的,我並沒加A的FB...(恕刪)



這種情況(失聯超過四十八小時)應該要報失蹤吧?

只是警察若細問你們之間的關係,應該是不受理。


一般是先找B,然後找A的家人,由A的家人報警。
(但你找到B其實就能找到A了啊~他們是朋友,有聯絡。)

而且商品是托B帶回,按理,你該找B詢問才對。
A只是介紹你認識B,她本身也非代購,她的存在只是方便(幫你送東西)。
她亦不用負擔[保證取貨]的責任...。

如果今天A是賣家,交貨前失聯,你去報警比較合理。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我是有B在美國的聯繫資訊,電話、地址等

因為東西是透過B的弟弟帶回台灣的

根據大家的意見,我應該會先打去美國問看看B

如果還是無果,再請警察找人看看

謝謝

NEI0527 wrote:
A不確定是否故意迴...(恕刪)

johnnykid600 wrote:
這些都保存著 雖然我知道他本名,但我跟她沒見過面,也只知道他大概住哪個區

這樣的情況,我如果要去警局報案,應該朝哪個方向來警察才會立案處理呢?

這樣的侵占是否會成立? 在我保有目前對話證據的前提下......(恕刪)


>>>

這事件的發生地在美國

台灣的警局應該不會受理


為了1-2百美元的東西 , 要報警也太小題大作了

是我大概就算了


我自個有時也會請美國的友人 , 要回來時順便幫我帶一些東西

通常是自己上網信用卡付費 , 寄給朋友美國的地址(因為有些不寄台灣)

光去機場接機 , 及請朋友一頓接風洗塵的費用

有時都比代運的東西貴很多

這是友誼丫 , 不要用金錢去衡量
請人代拿東西是要欠人情的,除非是至親,如果有個狀況,A跟B在台灣有點距離,例如在不同縣市,當護士被臨時調班,沒空拿.感覺你還是有點耐心去聯絡,甚至打電話到美國給朋友B關心一下!
因為已經4-5天沒消沒息了

所以才會上來問

臨時調班應該也不會這樣

我應該會先打電話去美國問看看B

謝謝回覆喔!
Ruby2012 wrote:
請人代拿東西是要欠...(恕刪)
johnnykid600 wrote:
因為已經4-5天沒...(恕刪)


美國跟台灣有時差喔~~
所以記得禮節,別在別人睡覺時打擾,
因為越洋電話很貴,所以個人建議可以用Hang out或是skype這類的IP電話打去,
但是有些人會習慣不接未顯示電話,所以用網絡電話要有可能對方拒接的準備...
如果可能先發一封E-mail問候一下是比較有禮貌的...
這整件事情,請您先確認以下事項:
1. 網購的東西,是否已經寄到目的地?(B的家中)
2. B是否回台灣?(這很難查證...)
3. 除非能證實B回台,且A已經領取您代為購買的東西,
否則A實難構成侵佔...
有的,今天早上打過去前有稍微注意一下當地的時間

確認是傍晚才打過去

目前跟B確認東西已經由B的弟弟帶回台灣

但A好像還沒去拿(因為B跟A這幾天也沒聯絡)

電話中跟B打聲招呼,後來討論應該會由我這邊直接跟B的家人拿

但A為什麼消失,目前尚未有解答

討論串中,有人提到為何我要麻煩人家幫我做這件事情

事實上,先前聊天的過程跟內容是很OK的,基本上都是一來一往的聊天

也絕對沒有我想把A的念頭而請他幫忙這種事情

而且常常A回的話會比我說的話還多等等

就是突然的消失4-5天讓我覺得疑惑


總之,希望事情能順利解決最好

感謝大家!

hchou38 wrote:
美國跟台灣有時差喔...(恕刪)

johnnykid600 wrote:
有的,今天早上打過...(恕刪)



喂喂,你一個朋友無端失聯了耶!^^"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johnnykid600 wrote:
有的,今天早上打過...(恕刪)


既然,A並沒有跟B的弟弟拿貨,那當然不能說是A故意侵占啊~
我們有時候會衝動行事,把自己預想的當做事實,
到時候不小心誤解人家,那就挺糟糕的,
既然只是點頭泛泛之交,我覺得以後類似的事情,
就該以此事為借鏡,別再做這種傻事,然後再讓自己擔心;
不過再怎麼說,失聯了,肯定有原因,
也許不是代購的事情,也許是其他事情.讓A朋友有不舒服不愉快的感覺.而特意疏遠也不一定。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