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nykid600 wrote:是的,我並沒加A的FB...(恕刪) 這種情況(失聯超過四十八小時)應該要報失蹤吧?只是警察若細問你們之間的關係,應該是不受理。一般是先找B,然後找A的家人,由A的家人報警。(但你找到B其實就能找到A了啊~他們是朋友,有聯絡。)而且商品是托B帶回,按理,你該找B詢問才對。A只是介紹你認識B,她本身也非代購,她的存在只是方便(幫你送東西)。她亦不用負擔[保證取貨]的責任...。如果今天A是賣家,交貨前失聯,你去報警比較合理。
我是有B在美國的聯繫資訊,電話、地址等因為東西是透過B的弟弟帶回台灣的根據大家的意見,我應該會先打去美國問看看B如果還是無果,再請警察找人看看謝謝NEI0527 wrote:A不確定是否故意迴...(恕刪)
johnnykid600 wrote:這些都保存著 雖然我知道他本名,但我跟她沒見過面,也只知道他大概住哪個區這樣的情況,我如果要去警局報案,應該朝哪個方向來警察才會立案處理呢?這樣的侵占是否會成立? 在我保有目前對話證據的前提下......(恕刪) >>>這事件的發生地在美國台灣的警局應該不會受理為了1-2百美元的東西 , 要報警也太小題大作了是我大概就算了我自個有時也會請美國的友人 , 要回來時順便幫我帶一些東西通常是自己上網信用卡付費 , 寄給朋友美國的地址(因為有些不寄台灣)光去機場接機 , 及請朋友一頓接風洗塵的費用有時都比代運的東西貴很多這是友誼丫 , 不要用金錢去衡量
johnnykid600 wrote:因為已經4-5天沒...(恕刪) 美國跟台灣有時差喔~~所以記得禮節,別在別人睡覺時打擾,因為越洋電話很貴,所以個人建議可以用Hang out或是skype這類的IP電話打去,但是有些人會習慣不接未顯示電話,所以用網絡電話要有可能對方拒接的準備...如果可能先發一封E-mail問候一下是比較有禮貌的...
有的,今天早上打過去前有稍微注意一下當地的時間確認是傍晚才打過去目前跟B確認東西已經由B的弟弟帶回台灣但A好像還沒去拿(因為B跟A這幾天也沒聯絡)電話中跟B打聲招呼,後來討論應該會由我這邊直接跟B的家人拿但A為什麼消失,目前尚未有解答討論串中,有人提到為何我要麻煩人家幫我做這件事情事實上,先前聊天的過程跟內容是很OK的,基本上都是一來一往的聊天也絕對沒有我想把A的念頭而請他幫忙這種事情而且常常A回的話會比我說的話還多等等就是突然的消失4-5天讓我覺得疑惑總之,希望事情能順利解決最好感謝大家!hchou38 wrote:美國跟台灣有時差喔...(恕刪)
johnnykid600 wrote:有的,今天早上打過...(恕刪) 既然,A並沒有跟B的弟弟拿貨,那當然不能說是A故意侵占啊~我們有時候會衝動行事,把自己預想的當做事實,到時候不小心誤解人家,那就挺糟糕的,既然只是點頭泛泛之交,我覺得以後類似的事情,就該以此事為借鏡,別再做這種傻事,然後再讓自己擔心;不過再怎麼說,失聯了,肯定有原因,也許不是代購的事情,也許是其他事情.讓A朋友有不舒服不愉快的感覺.而特意疏遠也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