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ayuyu wrote:
他被大陸公司踢掉,所...(恕刪)

那就看妳自己要不要生囉
生下來打官司
他就有義務付錢養小孩
小孩生了是一輩子的事情,你要想清楚,別人無法給你最想要的答案。

但這個男人,你就千萬別再回頭了。
是知道不能回頭了 但怎麼就這麼難

halayuyu wrote:
是知道不能回頭了 ...(恕刪)




時間問題 過了就不那麼 難

我是妳 小孩生下自己帶 與這男人斷絕任何關係
若你還年輕 也許拿掉 下一個戀情會更好
若是你不年輕了 生下來 繼承你的姓氏 至少你有一個可愛的孩子等著你(請注意產檢 保持愉快 注意孩子健康)
看來妳被他包養的17年...妳連一點經濟基礎都沒有嗎??連個小孩都養不起嗎??
當然是直接生下來囉

恭喜您要為人母

老天爺讓你失去 也終究讓你獲得

如獲至寶 應當好好生下來照顧

以你個性 依賴性太強 難怪對方很想逃

是你得 就是你得 你去圍堵有用嗎

何必去太過愚痴執著一個男人

男人回家就好好照顧 好好伺候 不回家就不是你得

女人在這時代都可以很獨立自主 談捨男女平等 自己都不善待自己 何來平等

鑽牛角尖 意氣用事 別人都幫不上你

孩子沒有錯 不應該把過錯施壓在孩子身上 放過他吧 好好生下來

現在應該是養胎時段 應當好好把心情身體都照顧好

讓你休息時段應當好好把握時間

心情要快樂 不要把憂鬱帶給孩子

好好珍惜 得來不易得孩子

老天爺眷顧你 這孩子會來幫你得 放心吧!

奉勸你一點 不要把所謂得時間放在記憶裡 好好活在當下

你認為十七年 對方可能是腦袋空白 只有精蟲衝腦時才會有段記憶而已





halayuyu wrote:
分手長達兩年時間...(恕刪)

分了兩年肚子裡的寶寶怎才五個月
horizon0001 wrote:
分了兩年肚子裡的寶寶...(恕刪)


對欸 我也覺得奇怪 分手兩年 寶寶五個月?
怎麼回事?

halayuyu wrote:
請問有誰可以提供我,我該怎麼辦,不要告訴我我要想開一點,因為現在肚子裡面有四個半月的身孕,已經無法夾娃娃了,必須用引產的方式,他說的很決,他不要這個孩子,也不會認這個孩子,我說我要引產,他也不管,請問我該怎麼辦?


只有兩條路

生下來 跟著孩子走下去

引產 自己走下去

反正 未來的人生 不會有那男人的存在

自己的人生 自己負責

不要做出 遺憾終生的決定

會糾纏一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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