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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 Iran v Spain - 2018 FIFA World Cup Russia™ - Match 20
bond_007 wrote:
您是女的嗎?既然您...(恕刪)
大隻女 wrote:
我是女的.
婚前我也跟男友同居過,前後2,3年吧,最後覺得不適合就分了.
雙方既沒金錢糾葛,就是東西搬一搬回家,難過幾個月事情就算是過了.
後來遇到現在的老公,交往一年多結婚,到現在兩個小孩,老大14歲老二11歲.
看起來大概就是你口中的那種"恐龍歐巴桑",去市場會穿拖鞋背斜背包的那種.
你知道同居跟結婚最大的不同在哪裡嗎?
同居是兩個人的事,互相喜歡就住一起,不喜歡東西搬了走人,沒有法律上或雙方親友的牽扯.
而且不要都覺得會是男人甩了女人,很多時候是女人甩了男人.
不需要把女人矮化成只要人老珠黃就得等著被甩.
結婚是要下定決心去辦登記,(如果有宴客還要花大把銀子),是兩個家庭的事.
公婆跟岳父岳母都是夫妻要去面對的議題跟挑戰,還有小孩的教養,經濟的支出分配...
這樣您還會覺得同居跟結婚有一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