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oleader wrote:你賺的又不夠全部整月,不夠還不是要用我的錢!還不是我得想辦法 說真的, 樓主老婆講得沒錯啊!你給錢後是否就不管事?!要不反過來, 請她的薪水以後交給你, 由你處理所有家用這樣以後就可以反過來抱怨了....
分享我家的狀況給您參考。我們兩位是雙薪,但薪資會放進同一個戶頭(小弟的)。每個月將共同支出(網路、手機電話、水電瓦斯...)扣除後再平分。基本上我們是「她管帳、我管錢」,超過一千需要報備核可,超過三千要共同商議。若屬投資理財則另外開專案。一開始兩人會覺得有點搞笑...但後來幾年後就覺得還好。可以試試把你們工作的財務狀況帶回家討論(先別急著使用),有了共識後再開始具體漸進使用。
auoleader wrote:兩個小孩,房貸,反正細項不加詳述了都是該花的,總之大概月均8萬開銷個人大概5-6,老婆大約2.8-3.2錢全給老婆管帳老婆常有句話讓我很納悶?你賺的又不夠全部整月,不夠還不是要用我的錢!還不是我得想辦法我好像也不知道該反駁什麼,搞得我都覺得自己是一個很沒用似的但我總感覺哪怪怪的 這個家...妳的?我的?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