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rnfobki wrote:
不經意的發現老婆欺騙工作出差說是住旅館,卻經過google地圖時間軸發現是另住它處,
經追問下才發覺是跟另名男子共處一室及過夜,老婆卻極力證明是純友誼無發生關系!?
身為男人當然知道是不可能,只想請問各位,不想要這段婚姻的情況下,我能夠對雙方提
出什麼樣的法律要求嗎? 通姦罪已經除罪化了…,也沒有捉姦在床的證據…
難到就這麼不甘心的放手嗎?
樓主沒有法律常識?
離婚這件事,要嘛協議離婚,要嘛上法院讓法官仲裁。
樓主什麼證據都沒有,卻想要離婚!?那樓主的老婆同意嘛?
有證據的話,樓主可以告對方侵害配偶權。
沒證據,你老婆也不同意離婚,這件事就只能吞
如果你老婆同意離婚,那麼你們得各自談好條件...
至於上面有人出餿主意,偷拍照片或偷錄影片,建議樓主要查清楚相關法條,有很多時候,不是你有證據就能告贏,如果你的證據來源,不合法,那就算再有力,法官也可以選擇不採信。而且你的配偶跟疑似小王,還可以依法告你,你很可能,無法離婚,還要賠上一筆費用給他們雙方。
樓主如果要走法律面,請樓主帶著問題去各區公所或各市政府,現在免費的法律諮詢其實很多,樓主也可以上網搜尋,而不是上論壇找誰問。
這其實只代表著,你自己很懶,不想學不想找,只想要有快速解決的方式。
情感的問題,從來都沒有什麼方法可以快速達成的...
究底來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你們夫妻到底是什麼原因,才走到現在這個部份。除了你們夫妻兩造,誰又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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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態決定未來,
選擇權在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