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ott4274274952 wrote:
最近放假隻身一人在百(恕刪)
前面很多人都說這篇是樓主練文筆的幻想文,
但是樓主並不是新註冊的帳號,而且他之前也曾經發過文也回過文了,
我是不知道說樓主是幻想文的依據在哪裡?
撇開那些爭議的嘴砲,
如果這是樓主的真實經歷的話,
其實樓主你真心愛過與感動過的經歷已經勝過下面那兩種人了......
1.遊走於女人間,視女人為玩物,玩遍女人卻從不知道愛情為何物的男人。
2.從沒談過戀愛,只會靠鍵盤嘴砲的廢宅。
人生中曾經談過一次刻骨銘心的愛情就已經足夠了,
但是路在前方,還是要繼續走下去,說不定在轉角的某處,有一個女生正在等著與你相遇。
誠心向上天祈求~只要罔顧是非幫民進黨護航、昧著良知、造謠抹黑以及因我說實話而檢舉我者,全都暴斃猝死。
tvbsgm wrote:
你如果直接生米煮成熟飯
對方爸爸會拿出超過300萬來解決
你如果手段再高明一點
對方爸爸的事業以後會直接變成你的
真的是一步錯滿盤輸(菸~~)...(恕刪)
原本一盤好棋下到全盤皆輸,經五年了仍大輸,對方老公現是有大事業的小開,而版主現餐廳領班且是宅男,真的從一開始輸到現在。
要怪版主當年意志不夠堅定輕易就放棄女友,完全沒積極努力爭取女友,被女友爸看很破,很令她老爸徹底失望。
當時女友爸提出660萬聘金要求,也許只是在試探版主有没那個心娶女兒,若真收了可能結了婚岳父馬上奉還6600萬。畢竟她們家那麼有錢怎會貪圖你區區660萬呢!當然只是試試而已。
版主當年積極一點應該向女友爸表示:「660萬可否再降一些,我願倾全家財力付出5,201,314元當聘禮娶婷兒,愛她一生一世,絕不女婿做一半落跑,遛之大吉~酸」。
也許準岳父一聽,感動到和岳母抱在一起嚎啕大哭:嗚嗚……行了,准你們成婚,嫁妝6600萬房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