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見更好的自己 wrote:但是他實際有對我的人生造成傷害比如說我舉個其中一個小例子他曾經打電話到我工作的地方一直說我的壞話然後,或許有人說,過去就讓他過去,要看未來但是我覺得如果未來他知道我的所在他一樣照說我壞話 這還不簡單,蒐證提告不和解,訴訟過程中再騷擾,再加告,他再出現的機率就很低了。當年我就是用這方法幫前女友擺脫前男友的,上了法院乖的跟孫子一樣。
遇見更好的自己 wrote:首先謝謝以上回覆的各(恕刪) 那我交一個一來就和我借錢,還不還。那我要要紀念他多久。為啥我要把別人對我的錯來處罰自己。他毀磅就告他,這都很容易看得到後果的。如果不想走出來就不要走出來阿,等看有沒有楊過出現阿。我是不會叫你看開的,也會繼續叫你怕下去的。
遇見更好的自己 wrote:N年前我就告過他了所(恕刪) 簡單來說,依照我的理解,您已經原諒你自己了,因為你們已經分啦..........複雜的是,您覺得這樣不夠.................簡單處理是,不用再去想起他,就像我一樣,有空就努力在01上為民服務,沒空就處理自己的家事....打掃...開導小孩子...當老爸子...當長工,他來.....心情好的時候"請"他滾,心情不好的時候"叫"他滾。複雜的處理是,像蝴蝶大說的.......蒐證提告不和解,訴訟過程中再騷擾,再加告.....賭上您的一生埋葬他的一切......您以為如何.........怎麼做才值得呢?您沒有答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