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雞寶寶 wrote:我也是偏向前者~不過(恕刪) 我以前是認識一年多交往,交往十三年結婚。還好當年速食風氣不盛,不然男友早就跑了~現在光是交往幾年不給碰,就很多男生叫囂這不是真愛了!(以前媽媽說,如果男人對妳說愛我就給我,那就不是真心……2000年後沒聽到類似的話了。現在都是說要試試看合不合~不合就分開)
菜雞寶寶 wrote: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網路(恕刪) 談感情麻煩,除非能遇到4年前那樣讓我心動又互有好感的女性,不然應該沒有任何意願。有時候再想,責任心這東西到底該不該有?如果4年前直接跟前任分了和另一位交往(更互相知根底。),會不會更好呢?不過也就想想而已...我自己那種又臭又硬不想負了誰的個性,注定一定是這悲劇。話說...我至今依然搞不懂,如果有男的追求女的並且說好自己不搞婚前性行為的,卻遇到女方那邊長期套路最後說自己不婚下,心中的陰影會有多大呢...?我個人是真的曾有過砍了女方的衝動啦...(這種砍不是身體上,是完全動用關係到讓女方從職場上下來。)因為真的太過無恥了..對我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