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屌帥哥 wrote:然後到過夜 久而久之就在我家住下了 雙方父母也都算同意 在一起後女友要升高一(我比他大3個月但是大他一屆) 大哥,跟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是重罪,你確定她那時候已經滿16歲了嗎?如果未滿14歲罪更重。連自己都養不活就不要想著要跟女友同居又要養女友,然後還嫌女友不上進去賺錢來幫你。要同居自己也得要有這個能力,沒錢還想著過什麼兩人世界。
bond_007 wrote:21世紀在台灣, 沒有大學學歷, 比殘障人士還難找工作。 我看了這篇文也是感覺非常不可思議呢一個15.6歲的人,就開始煩惱收入與支出單單這個思維就贏過一堆大學生了回文更妙一堆人都著眼於女生不好,與未成年性交違法不然就是吹己多會賺對於樓主根本沒有幫助個人感覺樓主這文的敘述能力可以主題也清晰,我也贊同Omega0510 wrote:國三跟高一...叫你女友回家給她父母養就好,你好好念書吧... 不管樓主是否真是15.16歲但肯定是年輕人
大屌帥哥 wrote:小弟今年16 &nb...(恕刪) 分了吧,這種性格的女生,永遠覺得自己不適合工作,一年換24個老闆,物質慾望很大,看到什麼都想買,這種的你想跟她有未來?別替人養老婆阿,設一下停損點該分手就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