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tuarmayci7 wrote:
出發點是良善的,也希望不要被誤用
這點很難,
台灣的法律基本上滿滿的都是給人鑽的漏洞,
這些東西不是不能立法,
而是立法後...當追求在台灣眼中就是騷擾,
男性不敢追求女性就越嚴重,
不婚率提高...少子化就越嚴重,
真正的法律不是這種亂七八糟的作法,
而是"重刑"!!
台灣一堆重刑犯不敢處死,
DPP還有臉立這種鬼法案!!??
最大程度能遏止犯罪的做法,
就是死刑!
整個法律我看了就是滿滿的漏洞,
現在男女相處,
男性都必須要隨時錄音才能保證自己安全,
再搞這套...是覺得台灣男性都死光了!?
為什麼不敢直接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