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vicky wrote:
有時就是隨和,被帶去...(恕刪)
這確是女友的解釋,去什麼餐廳是那男生決定的,她去到才知道那麼貴。我之前生氣的原因是那男生明顯在等機會追求她。天下間那有我請你一萬,你下次請我2千就可以這回事。
女友真的什麼都好,但她身邊的男生完全不理她已有男友。我向她提分手其實是想等她覺得自己錯了,下次就要避嫌,沒想到她堅持自己沒錯。那男生是從小到大的朋友,沒理由有男友後就不能有其他朋友。
我想我沒說清楚。她不是不理父母反對⋯⋯女友父母不容許她要其他人請吃飯或買東西給她的。她爸竉她的情度超過一般人的想像。信用卡/悠遊卡都給她任刷,全都是她爸買單。女友暑假之前申請到獎學金到國外交流,她父母也叫她多玩一個月才回來。知道她要到國外交流後立刻再幫她申請多一張信用卡,怕人在外地萬一信用卡磁帶壞了也有另外一張可用。那$5000當然是女友爸給她,要她立即還人的。不是付不起,而是她全家都非常低調,他們沒有去$5000/位的餐廳的習慣。
所以不存在養不養得起女友的問題,因為根本她不肯用我的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