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小肥 wrote:
去妳家住也可以啊!雙...(恕刪)
妳說的是年輕時的我啦!
那時我的確戀愛腦
但那時我喜歡帥哥
帥哥不喜歡我
所以沒輒
abyhriu wrote:
1女生婚後不用和公婆同住
2女生婚後仍可以去上班
3平日男生會幫忙分攤家事
4女生生病時,男生會主動擔起家事,讓女生多休息,早日恢復健康這種
5男生的財力狀況和女生財力狀況呈現互補的狀態:也就是男生賺得少,女生就要賺得
夠多;若男生賺得夠多,女生賺得少也行
6女生可以自己全權管理娘家帶來的嫁妝和自己的薪水
7財力不允許,可以不生孩子
8若要和公婆同住,公婆能有所貢獻,比如:幫帶小孩+料理三餐
9可以公証不辦婚禮,不拍婚紗,但要發給親友同事伴手禮+辦桌請幾位重要家人
10採財產分開制,設立共同家用基金
是符合哪八點?

)
還有星期六日我都睡到快中午,常常請他跑腿買我爸家的午餐…還有他會騎車我不會,常常請他幫我送東西或到郵局寄信




協議書上的贍養費,我一個月也沒跟他拿

但我就覺得我順路 我可以自己去買 然後就吵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