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都在講離開現場先避開戰區
讓我想到我以前一個男性友人, 他也是跟女友吵架,
兩個個性都很硬, 後來男生不想吵了, 拿了車 "飆"出門
結果呢? 女友立刻拿了另一把鑰匙追了出去,
台中市街頭上演追逐戰.
請問看官們, 這種可能危及無辜民眾的行為, 遠離戰場真的有比較好嗎???
我看那位姊夫待在陽台的確是明智之舉!!!!!!
sunregina wrote:
吵到最嚴重時,表姊氣到順手拿起大同電鍋的"內鍋"丟向姊夫
(是內鍋,那有那種力氣搬10人份的電鍋再丟出去阿,又不是擲鐵餅)
姐夫當時在陽台,有紗窗隔著沒砸到他
表姊說她也是因為她知道有紗窗不會打到才敢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