綸擬辟市 wrote:
唉,你說的這些又跑回...(恕刪)
功能論不是你提的嗎

之所以要結婚權
是因為法律可以幫同志伴侶壯膽
使原本因為心虛或其他原因叫不出口的老公/老婆變得可以輕易叫出口了
婚姻與心不心虛有正相關--所以要結婚
這是你的功能論
但是我是反功能論的
我覺得叫得出口的 不結婚也叫得出口
叫不出口的 就算讓戶政事務所把結婚證書貼在大門也沒有用
婚姻與心不心虛無關--所以以此作為爭取婚姻權的理由,不夠充分
事實上
法律也不會承認法條有壯膽的功能
所以你們應該提出更確切的修法理由
假設這棟樓就是立法院
你們應該提出更多有根據的理論來爭取支持 好讓法案通過
換句話說
同性婚的支持者應該提出更多"正面表列"事項
讓部分反對者及中立者認同這件事的確是好的 有意義的 值得支持的
自己要把舵掌穩呀
而不是
人家講人道
就跟著講人道
人家吵捐精
就跟著吵捐精
這樣只會激化對立而已
生殖技術跟這個議題根本就無關緊要好唄
至於你說很多東西異性戀不也一樣
那又要吵去婚姻化的問題了
與這個主題無關
總之 婚姻的角色在人類社會中慢慢淡去是一個既定的方向
這一點就留給時間去解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