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戲拖棚?)婆婆要我賣掉嫁妝(新大樓)買舊公寓給他們住........

你老公應該是最不受寵的那個,所以才會連自己的婚姻都不要
想要討好自己的爸媽,證明他們看走眼,自己才是最孝順的孩子
這種情結是很難治好的,前途堪慮啊!!

達叔有說過
像這樣的要求
我一輩子沒聽過

讓你沒了房子
又要伺候二老
還得住舊房子
他們還不用付利息
把省下的錢再給其他兄弟付貸款
這麼好用的媳婦真是人人稱羡呀

賭跟毒是永遠改不了也碰不得
但花別人錢流水習慣的老人也是
要嘛打死不往來
要嘛放棄豬隊友
就算過了房子這關
他們往後肯定還有其他出頭的
尤其是爬不了樓的老人跟不成材的兄弟
這坑還大著呢
mock moon wrote:
婚前其實就知道,公...(恕刪)


都是家人不要這麼計較
================/
完了.....
你先生的態度就是 他的就是他家人的
你是他的妻子 應該要跟他同心
所以你的就是他家人的(他就是如此認為 才會跟你開口)
就算你這次檔住了
難保沒有下一次

而且 他一定認為 你這個家人很愛跟他的家人計較....

房子不是重點 重點是 你先生會掏心掏肺的對他的家人
你不付 他也會用他的錢去付 或是去貸款
然後你就要負擔你們兩個人 甚至未來有小孩時的所有花費

mock moon wrote:
光是開燈冷氣用電我都開不怕的因為生活幹麼過的這麼苦(電器都是省電一級能效),被公婆教訓說不知節制很浪費(恕刪)


就是這樣啊! 住在一起還得了,
不知道會不會硬搬來妳家住,妳受不了後就答應他們的要求了 

好在妳媽媽當初有贊助一些,現在可以搬娘家出來檔!
由媽媽出來檔的話,原PO跟老公不至於淪落到不孝。
mock moon wrote:
他的背景跟職業我也清楚,收入比我高很多,正人君子不是什麼男蟲啦(恕刪)



所以他的錢都跑哪兒去了?!
所以他的錢都跑哪兒去了?!
所以他的錢都跑哪兒去了?!
之前公婆想給我一些小錢(幾千元~1萬元)說是疼惜我(背後還是轉頭找我老公拿錢),
我非常客氣的說:"當媳婦的不該拿公婆錢請自己留著(我個性不會拿別人東西)"
沒欠人情債就站的直挺挺,現在想想真是正確........
唉,夫妻真的走到那一步也只好攤牌 就沒結過婚更沒離過婚的經驗呀)))

******就是希望以此文釣出各位網民最新法律對夫妻財產的界定.借鏡與高見。

樓主還是說服老公先吧....但要站在他的立場去說服

1.父母是大家的 為何要求你們獨力承擔?? 就因為你們會賺錢嗎?? 照顧父母時大家都閃人 未來分家產時大家都來要...
而你們跟公婆金錢往來時 你老公其他兄弟姊妹都會同意嗎? 先叫你老公問兄弟先? 那時候才是真正人情冷暖

2.強調分散風險幫老公留下退路 讓彼此有個保障 雞蛋別放到同個藍子裡

3.舊公寓起家厝??人家起家厝都是留透天厝誰在留公寓 舊公寓產權處理未來改建都是問題多 除非地段特別好
保值性不會比新公寓高 怎麼看也是賣舊換新

4.再不行建議思考斷尾求生方式 好比有人跟你借十萬 交情思考下你寧可用一萬買斷人情關係 對方還不還款都隨意~~
只要無償的付出自然可以塞住一堆臭嘴 反問他們你們又拿出多少來...


mock moon wrote:
之前公婆想給我一些...(恕刪)

家人間是扯不清的
你先生心甘情願支助他的家人
如果這一次 他承擔貸款
當他沒錢還不出貸款時
你能袖手旁觀嗎?
說穿了 就是公婆忌妒兒子媳婦過太爽
兒子有新房可以住
老子也要買一棟
啥 沒錢
媳婦~~買給我啦 買給我啦
我知道你很愛我兒子 跑不了的
嘿 嘿 嘿
mock moon wrote:
文長.......
...(恕刪)
以下是蘋果日報:「你濃我濃先訂契約避紛爭」【信義房屋專案經理曾敬德透露,名下房產戶數會影響房貸成數,銀行「看人不看戶」,所以共同登記的房產在日後會被認定彼此雙方皆有房子,恐影響未來想買第2戶房產的貸款,建議若共同出資,可先登記在1人名下,另外採「預告登記」,以後如果要處分房產,必須有另1方同意,避免日後房產任意遭到變賣。
曾敬德補充道,情侶若不採共同登記,未來還會有贈與稅問題,應私下先簽訂「約定共同買房證明」,購屋後採「約定借名登記」來防範,日後如有處分權糾紛,也可做為要求法院返還價金的憑據。】
樓主妳先考慮要不要跟公婆同住。如果可以同住,那買別的地方房子要登記在誰的名下又如何登記等問題,可以進一步請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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