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友社」的槍手也是「對象」就連女老闆及工作人員也是「對象」,既會忌憚的就不會去「婚友社」,在「婚友社」之外一般的人就連董事長秘書一樣「照衝」,在M01有更多的人連大賣場的「試吃兼職小妹」也不放過,信不信在「婚友社」就算女方明白的告知「我就是槍手」,得到的男方會員回答絕對是「我才不管咧!」,就算是老闆的女兒照衝不誤。
在「婚友社」也好,在外也好,若有本事直接將女老闆連公司一起「打包帶走」都可以,沒有人阻擋的了。
天羊 wrote:
妳還幫我帶風向啊?揪(恕刪)
lumaRT wrote:
睡不著,來回
如果出發點是以,不服輸,來抬身價的出發點來看。
這做法只是剛好而以,但這種人講到後面還是會把問題錯甩給對方。
以整體的攻防來説,她怎樣講,會偏離她的主題,反而看得出這個人的特質來。(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