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ball wrote:大驚小怪!!!照妳這麼說去酒店消費的男生不都要被告死了我只能說民智未開!! 這樣比較不太妥當吧?酒店是你情我願的交易市場;樓主與l先生在msn上可不是前幾天跳舞教室一名婦人罵其他學員「妳那是什麼身材」「不要臉」代價是5萬元......9ball wrote:喝酒的店有硬性規定提供什麼服務嗎??斟酒?遞毛巾?清潔桌面?真的要玩CHANGE會搞死很多人!! 這與酒店又有啥關係?樓主與l先生是酒店妹與客人關係嗎?你的比喻不恰當兼不倫不類~ 難不成你家人被如此騷擾,你都覺得理所當然?
哇~一口氣看到304樓~讀後心得:免錢的~最貴!!都是男人,還是勸大家:慾望人人有,當膩了五姑娘或糟糠之妻時,該賺的還是給人家賺,憋久了,不只身體不好,還殘害你的腦袋。沒錢開又不想自己來,就努力賺錢吧!!我實在不相信能開Z4花不起幾千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