姪子的事情也要管??家人都沒用的吧,己方家人沒用,更別說對方妳說的那些事情,只有當場用隨身針孔蒐證拍下來,訴諸公評也許他們家或一些周邊人會站出來說兩句否則這種事一般人觀念都是「夫妻間的事外人難斷,最好少管,小心公親變事主」這是多數人怕火燒身的觀念
lisalisababy wrote:對不起我不知道該PO...(恕刪) 雖然樓主很可憐...但我還是很想問...你為什麼要忍(嫁)一個會動手打你的人??很多事忍下來不見得會更好...反倒變成軟土深掘...快打113+驗傷+提告...
小樊 wrote: 說過頭來你還是在文字上兜圈子! ...(恕刪) 到底是誰在 " 幫忙 " 和 " 負責任 "上這種字面上意義打轉字面上說幫忙 實際上卻是有其他目的這麼淺顯的道理 你應該不會不懂反正新聞已經出來了樓主的目的已經達到了
afu823 wrote:到底是誰在 " 幫忙 " 和 " 負責任 "上這種字面上意義打轉字面上說幫忙 實際上卻是有其他目的 沒那閒嗑牙時間在對牛彈琴! 最後再把重點濃縮出來告訴你吧! 苦主整篇發文壓根沒提到事件為狄鶯「責任」! 「責任」這字眼是從哪蹦出來? 你就去看我的引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