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eSui520 wrote:
你漏了幾點~
原配願意為外遇男忍受生小孩的種種不便及身心壓力
原配願意放棄在事業上可能的成功經營家庭
原配願意承擔照顧外遇男一家的責任.當外遇男跟你約會時維持家庭運作
原配願意將她的光陰耗費在單調的換尿布.餵食.哄睡.洗小孩上面
你說的那些,世界上有一半的人都會。
你不要忘了,很多小三同時也是別人的元配。
無畏佈施 wrote:
基本上我很擅長家務也很會賺錢,我還沒遇過比我賢慧的。
外遇男說我可以和元配互補,因為"她什麼都不會,妳樣樣都會。"
我和元配最大的差異是,我沒有男人也可以過得很好。
而元配連她自己也養不起。
其實我很同情她。(恕刪)
vaquero wrote:
擅長家務不一定能贏得尊敬。不去瞧不起比自己能力差的,能贏得尊敬。
能賺錢不見得贏得尊敬。為了家庭寧願放棄自己賺錢的機會與能力,能贏得尊敬。
身材好不見得贏得尊敬。因為在家庭生活中的付出導致身材走樣,能贏得尊敬。
真的,條件不能讓你的感情生活變得更好,因為尊敬不是從條件來的。
此外,要外遇要當第三者,與其比較這嫌棄那,直接了當說喜歡,說情不自禁,不是可愛的多嗎?
無畏佈施 wrote:
所以法王也認為婚姻先有問題,男人才會向外發展?
元配留不住老公的心+男人違反婚姻誓言=小三揹負全部罪名及法律責任?
無畏佈施 wrote:
你沒發現是元配用刻板印象來批評小三,我才舉出實例來反駁嗎?是元配先貶低小三的不是嗎?真以為小三只會靠年輕貌美吸引男人嗎?真以為元配都是賢慧擅長家務嗎?真以為小三只是為了錢才和妳那個又老又沒錢又性無能的老頭子在一起嗎?...(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