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Tan wrote:
非故意就沒關係 連說...(恕刪)
別鬧了好吧?
故意畫皮包跟過失殺人會一樣?
一個是物一個是人,舉點好例子吧.
Vernant wrote:
你應該沒有看到我在這從樓主的描述當中
我比較傾向女生的歉意在還沒開口前就已經被樓主的態度給嚇跑了
而不是某些人口中的公主病
為什麼要拿父母來替換角色?
因為如果是父母刮傷的
絕大多數的人不會在第一時間就發飆
也就不會有後續的問題
如果認為女友是可以當作發飆對象的人
最好是去找個可以忍受你這種性格的女友
或是當一輩子宅男
...(恕刪)
star_ygg wrote:
依我看你的傾向有個矛...(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