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的男性朋友, 讓我好痛苦 (暫時告一段落)

分身人小弟可能患有強迫症的疾病而不自知

老納建議先找醫生拿藥長期治療

因為回應的言行雖然有條有理

但在我看來都不是正常的....
看不太懂?應該沒有想生小孩,或已經有小孩了吧?


這種時候,還是不要懷孕比較好,請記得

------懷孕時可無限中出-------

當然,小孩可以讓老婆生活有新的重心,不過要是生了以後,重心沒放在小孩,不是更麻煩?

完美的人生,是不可能的,更何況,你想用虛偽的假象,填充成完美的人生?

對於一個已婚的人而言,要在跟你/妳走一輩子的對象與朋友之間做選擇,有那麼困難?

即使只是吃醋,只是誤解,如果他的心還在你身上,應該是對你的吃醋感到窩心吧?

歪果仁或許性開放,婚前性關係無數,離婚再婚不斷,不過仍然在乎"婚姻忠誠度",無聊,可以去學學插花,跳舞之類的社區活動,而不是用無聊當藉口,搞曖昧(上不上床,不是重點,這是界線的問題)這都可以忍?我開始懷疑這是樓主蓋大樓的騙局了

仍想維持婚姻,我建議給你老婆選擇

1你換工作,才有時間陪他,但收入可能減少
2她跟Q絕交,不再跟其他男人出雙入對,並找工作或生小孩

真的要搞,根本不用1hr,實際上,光是要爽,不脫衣服,10mins已經夠了.....
看來樓主是個盡自己本份在顧家的人,建議是直接了當的跟老婆講清楚,如果還想要維持這段婚姻就不要跟那男的往來,如果不行那就分一分好了,趁現在還沒有孩子,房子的名字不是老婆的吧?如果老婆一直是這樣的態度,你想你還能夠忍幾年?還要在一起過幾十年的哩
我覺得談判這種東西是先動氣的人就先輸了

理性的分析才是 解決問題的最佳解

吵架這種東西是兩個人才吵的起來

他生氣干你什麼事 你又沒有做錯事情

感覺做錯事情 還可以講這麼大聲 "做賊喊抓賊"


你所謂的責任應該是建築在兩方都在"合理的行為"之上

假設他的行為已經超處了"合理的行為" 那你的責任就顯的很"盲目"

我也沒聽說過結婚後 可以任意跟異性過往甚密 這種自由

那如果可以的話 我也想要結婚之後我老婆可以給我這樣的自由


假設是我

我覺得我會理性的先分析出我有哪些籌碼 我可以提供的服務

並且清楚的告知對方 你該符合哪些條件 才能夠享有這樣的服務

那如果對方硬是要超出這些條件範圍 她應該已經變的無法溝通了


照你的描述來看 你的條件已經非常好了

所以我不知道你的公主是否真的超越了你所提供的價值

但是真的覺得你們應該不是王子與公主的結合

而是公主與奴隸的結合 (不好意思 話說的重了點)

假設兩人沒有相同的共識 並且往同一個目標來努力

這種問題應該會接踵而來 只能治標 無法治本

復發的機會應該是還是存在的

到最後說不定連砍掉重練的機會都沒有
建議樓主先找徵信社查 QK 先生的身家背景.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956556/IssueID/20101112
賤男拐人妻 索錢散播裸照
自誇「舔鮑達人」害人離婚自殺 終落網
【張芳榮、余思維╱台北報導】2010年11月12日蘋果日報

一名自誇「舔鮑(口交)達人」的賤男,曾散布女網友性愛照被逮,
不料他竟轉移至教會故伎重施,甜言蜜語哄騙火辣人妻上床、拍親密照,
因索討五十萬分手費不成,竟將親密照寄至其夫公司信箱,害人妻離婚又自殺未遂;
警方獲報後前天逮捕賤男,發現他電腦中至少有四名女子不雅照,籲被害人勇於出面。

騙財騙色
警方調查,賤男侯凱鐘(三十九歲,有妨害風化、妨害名譽、傷害等多項前科)
曾擔任三星數位相機代理商,有過一段三年的婚姻紀錄,三年前曾在「台灣極歡同樂會」網站,
發文「不管妳是年輕美眉或是熟女姊姊,如妳想試試我舔鮑功力的話就留言給我!」
同年將江姓女網友性愛照po網,瀏覽人次高達六千多人,害女網友至今仍走不出性愛照陰霾。

每天60通電話騷擾
警方指出,彭姓人妻(四十歲)去年參加教會聚會時,認識自稱虔誠教友的侯嫌,
兩人透過臉書聯絡感情,去年九月底,兩人相約出遊,在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
拍裸照後,侯嫌威脅不借他錢就要告訴其丈夫上床一事,

今年二月初,彭女想結束畸戀提分手,竟遭侯嫌每天至少六十通電話騷擾,
她隨後支付五萬元分手費,但侯嫌食髓知味又再勒索五十萬元。

今年六月,彭女不理會侯嫌勒索,不料侯嫌竟冒她名義申請網路帳號,
將兩人親密照寄至彭夫公司電子信箱,彭夫氣得與妻子離婚,彭女因此患
憂鬱症、暴瘦十公斤,但侯嫌仍不罷休,今年八月,又寄彭女裸照至前夫信箱騷擾,
害得彭女吞安眠藥自殺未遂,撿回一命後,她在家人鼓勵下報警,

警方得知她遭遇時,也痛罵侯嫌:「太惡劣!」前天深夜,警方持搜索票至侯嫌
北縣板橋市四川路住處逮人,侯嫌落網後否認恐嚇勒索,辯稱是彭女自願借錢,
昨訊後將他依恐嚇取財、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法辦。

恐有其他受害女子
另警方在侯嫌的電腦、隨身碟、手機中,還發現大批摸胸、喇舌、露底褲等不雅照,
過濾照片發現至少有四名女子,不排除還有其他女子受害,除呼籲被害人勇於出面,
也將擴大追查。

律師劉昌崙指出,侯嫌冒用彭女名義申請網路帳號,散布彭女的親密照片,還要求
五萬元分手費,已觸犯《刑法》本刑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的恐嚇取財罪,及五年
以下徒刑的偽造文書罪,若侯嫌網路散布照片涉及猥褻內容,恐再觸《刑法》妨害風化罪,
三罪則若均成立,最高恐面臨十二年有期徒刑。


騙財騙色賤男特徵
◎「多金男」形象,賤男標榜自身的優勢與條件
◎「好男人」形象,賤男舉止表現斯文有禮,常以甜言蜜語突破女子心防
◎長時間耗在網路聊天,賤男多耐心傾聽女網友訴苦,取得信任後再斂財騙色
◎借錢是最大的警訊,聊天時應避免個資曝光
◎切忌拍攝性愛影片、裸照,網交、視訊性愛時也要小心遭側錄,成為勒索籌碼
◎可透過「男蟲黑名單」網路搜尋
資料來源: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說真的, 也許我有強迫症.

這件事情, 我中午跟老婆攤牌後, 她是勞狠話, 說不會再跟Q先生見面 (但事實如何??)

我是這麼想的, 該做的準備我會開始做(收集證據), 這一次既然我手上沒資料可談.
且站在感情要互相包容的狀況下, 我就姑且信之

我會痛下決心, 一定會把底線跟要求講清楚, 要就來, 不要就拉倒.
也不管她用甚麼理由說我怪也好, 說我有問題也好, 說我古板也好
反正我會守住這原則, 再出問題就直接蓋章解決...

至於那個Q先生的資料我也會去探聽清楚, 謝謝提醒
只能說~你的老婆非常的幼稚和不懂事~

相對的也很自私~

老公都為了生計忙成這樣~還硬說要辭職~

導致自己無所事事~又跑去交男性網友~

要嘛就一群人一起出遊~

竟然還要求和男網友單獨出去~

拜託~已婚也~該有的分寸竟然不知道~

她還以為她是單身要怎樣就怎樣嗎?

結了婚本來就要守婦道~

真要無聊就去找份工作~或是去做志工~

不想著幫忙老公~只想到玩樂~

我覺得~你老婆真的很不成熟~你可以考慮換一個~

宅男工程師 wrote:
建議樓主先找徵信社查...(恕刪)



我剛剛也貼了類似新聞,不過後來想一想,這種新聞會不會反而激發樓主的「英雄思想」呢?

分身人 wrote:
說真的, 也許我有強...(恕刪)


這樣的感情挽回後~其實還是會有裂縫的...

況且...有一就有可能有二...
宅男工程師 wrote:
建議樓主先找徵信社查...
自誇「舔鮑達人」害人離婚自殺 終落網
【張芳榮、余思維╱台北報導】2010年11月12日蘋果日報 (恕刪)


「舔鮑達人」這名號真是不太光采
應該沒有人願意被冠上這名號行走江湖吧.....

樓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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