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nhilldun5168 wrote:
房子頭期款是男方出、貸款是他爸付
還要人家房子登記在你名下?
這就是女方要的保障?...(恕刪)
tw.james wrote:
一方面頭期款是他出的…
二方面之後的房貸是他跟他爸付的
這二方面說句不中的…你憑什麼要求人家房子登記在你名下?
...(恕刪)
冷酷的豆豆龍 wrote:
既然老人家都把錢拿去付房貸了
那我想~跟公公一起住也不過份...(恕刪)
。。。。樓主明明說了希望不要拿公公的錢,她一起付房貸,是這種情形下希望能掛她的名。她沒有又要公公付,又要掛名
至於保障,其實01男應該是最了解的,看看本層那些嘲笑樓主年紀大的,就知道如果分手樓主是比較慘的那個,當然其實說到底,女人都應該自己賺錢靠自己給保障,把希望寄託在別人身上根本大錯特錯,一旦對方認為妳沒他不行時,當然就予取予求,人性就是這樣子,不然為什麼樓主年紀輕時,他男友會這麼輕易答應以後分開住?還不是因為那時候一說可能人就跑了
smallbear0825 wrote:
妳若心裡有芥蒂,就要先跟男朋友說清楚,表明妳也想付房貸,登記二人共有,至於他願不願意.. 那就看妳溝通的本事了
不要忘了照顧父母(公婆)是我們為人子女的責任.. 不管同不同住這一點妳要牢記
不要讓妳男朋友覺得妳心裡嫌棄未來公公,溝通的方法很重要
加油...(恕刪)
妳說的比較有建設性,在01每次男女朋友有什麼問題,女方不做個沒有自己意志的人就是公主病,只要求一方退讓根本不合理,大家各退一步,找個都能接受的方法才是正經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