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同志收養的議題爭執...

lawtaipei wrote:
不要強迫別人接受您的...(恕刪)


當別人高談闊論一個不實的訊息,我可以選擇沉默

但是我發聲的時候,不代表我強迫你接受

說歧視,是因為確實如此,歷史告訴我們,這些言論就是歧視

說難教,也因為確實如此,包含你我

也因此,去了解實際、搜尋正確的觀念、然後學習,而不是明知邏輯不對、資訊錯誤,卻仍然固守己見

尊重,是互相的,而不是「我尊重你的意見,但是......」「我不歧視,但是......」

而這篇裡面講到關於「性平教育」或者所謂「同志教育」,這兩個不但不同,也不是這篇裡面講的內容

這些都是事實,而我只看到,你們把「性平教育」搞成「同志教育」,然後選擇當駱駝(現在不要教),也強迫別人當駱駝

你說要尊重,可是這個就不尊重阿

你們不尊重專業的教育學家,也不尊重其他想要讓子女正常受教、正常長大、不受歧視、不受霸凌的家長、子女

卻要別人尊重你們的想法......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馬克蘇 wrote:
也因此,去了解實際、搜尋正確的觀念、然後學習,而不是明知邏輯不對、資訊錯誤,卻仍然固守己見...(恕刪)


當a覺得b邏輯不對,固守已見

b同時也覺得a邏輯不對,固守己見

誰是對的?!交由投票判斷


生命的發展告訴我們生物的進化都是為了存活和繁衍
那同志的演變,但如果不是為了生存和繁衍..那這種演變在生物學上能歸類於正常進化方向嗎?
還是突變,缺陷?

我也是基因上有點問題的先天疾病(非同志),我認同這是一種缺陷,是一種病,而且無藥醫。
我是確實的存在,真的就是與常人不同。

但我不像同志一直要告訴世界自己是正常的,這不是病。
(同志從病中撤除的原因應該是政治因素和本來認同是病的人都已經離去,才有機會撤名)


我認為性平教育最深的目標讓幼苗覺得同志是正常的
洗個兩三代以後思想...
同志就真的變正常的了......

馬克蘇 wrote:
再次強調,台灣的教育,從來就沒有「同性戀教育」,不要再造謠生事...(恕刪)


你不承認台灣有「同志教育(同性戀教育)」?

沒有是不是,好啊,那請大家同意支持第11號公投案

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反正你說從來沒有嘛,那投同意票也沒差嘛,請大家同意第11號公投案,謝謝
您認為不實,未必真的不實。

不要自以為是先知或導師,別人都是愚昧或保守。

您要懂得長輩們的憂慮。

我們這一代已經很開放了。

出櫃哪有什麼了不起?

當你說出「同性戀是犯罪」時,

我覺得這句話與現在社會實情不符。

或許您會說,您說的是以前歐洲的歷史,

那請問翻舊帳的意思?

不就是把同性戀包裝成被害人,

順便黑了反對者嗎?

我愛酷兒。

ignis321 wrote:
你不承認台灣有「同...(恕刪)


那你知道這個條文裡面,所謂的「同志教育」的內容是什麼嗎?

我不承認,並不代表我就要去反對,那是兩回事

至少,我不像你,在根本不知道這個條文裡面的「同志教育」是什麼的狀況下,就開始反對到底,然後把整個性平教育講成「同志教育」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CcCManCcC wrote:
當a覺得b邏輯不對...(恕刪)


很可怕的思想

「交給投票決定」

數百年前,大家都覺得地球是平的

「交給群眾決定」的結果是什麼?

你對你的缺陷、同志的缺陷的想法、看法,就是造成「歧視」「恐懼」的起因

因此,現在教育,對於這樣的狀況,以包容、理解、平常心來看待,並不是你說的「視為正常」

因為這樣,才能阻止歧視、霸凌

當一邊據理而言,另一邊無理而論,你要說成兩遍都固守己見,那確實無交集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別人都是歧視?只有您是真理?

先學會尊重別人的想法,

都什麼時代了。

民眾有表達反對的權利,

公投是民眾意志的展現。

馬克蘇 wrote:
當一邊據理而言,另一邊無理而論,你要說成兩遍都固守己見...(恕刪)


挺同的理論,矛盾百出,然後自已套成一個邏輯讓自已人相信,還要逼別人相信

舉例:

A:性傾向是天生的,同性戀無法被後天治療,或被影響改變的

B:情慾是流動的,性傾向是一個有如光譜的存在,可能會流動

A與B論點都是出自挺同陣營,但二者根本互相矛盾

於是挺同陣營,再套一個C論點,想辦法讓邏輯解套

C:同性戀後天改變性傾向的,其實是「雙性戀」(例如:郭大衛)

D:性傾向是自我認同,由自已內心認定自已的性傾向

但是C論點又與D論點矛盾

因為只要郭大衛自我認定他之前就是同性戀,那他就不是雙性戀



「反對方」有權反對這種矛盾百出,用各種迴圈,企圖合理化的理論

雙方固守已見,大家投票決定,謝謝

PS:當年的「同性戀去病化」也是投票決定的喔

lawtaipei wrote:
別人都是歧視?只有您...(恕刪)


如果你認為我講的不對,你可以提出意見,陳述你的看法,挑出我講的錯誤,反駁我的說詞

而不是指責我講的咄咄逼人

說明你敘述的錯誤,不代表我不尊重你


ignis321 wrote:
挺同的理論,矛盾百出...(恕刪)


如果你要這樣舉例,那麼無論反同挺同,都可以搜尋出很多亂七八糟的講法

這樣的矛盾,就代表挺同是錯誤?

抱歉,這個很難討論下去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馬克蘇 wrote:
這樣的矛盾,就代表挺同是錯誤? 抱歉,這個很難討論下去...(恕刪)


雙方意見堅定

討論不能改變你我的同意或反對

所以用公投,大家用投票來決定

當年同性戀去病化也是投票決定


以現在的電視公投辯論為例

重點不在於說服或打臉對方

而是在於對中立閱聽人的影響力


總之 11/24 開票看結果就是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