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建議朋友跟她老公分開,但她老公不肯...有沒有比較好的方法?

niniline1999 wrote:
應該是個女人...(恕刪)


對於這種另外申請帳號才敢說出自己看法的人,不用太理他,自己都不敢對自己留言負責,誰還信你。
1Q84 wrote:
為了回覆你我特別註冊...(恕刪)

要應付妳這樣女人還不簡單,找個女傭把妳看管起來,
不准出門拿走卡拿走電話拿走錢,通告所有朋友不准幫忙,
看妳往那裡去,

如果老公每天冷潮熱諷

就去買隻超長的錄音筆

然後一邊跟老公溝通

把對方冷潮熱諷全程都錄下來當證據

如果男方超過半年沒有告通姦

後來也告不起來了

只要有證據可以證明這段婚姻已經沒有繼續存續的必要

離婚官司還是有機會勝訴的

你要證明給法官看

女方有心要維繫這段婚姻

但是男方已無情份的存在

多搜證

法律是站在有心人的那一邊的
我本來不太想講的,因我覺得她先生其實也不是多好的人。

N年前我朋友還跟她前男友一起的時候,我把友人現在的先生設為A,前男友設為B,她自己設為C,
B跟C是研究所同學,那時已是男女朋友,而A已出社會,當時他也喜歡C,B畢業之後透過A的關係進入同公司,
沒多久A耍手段挖洞給B跳,然後用計挑撥C,讓C覺得B是個腳踏雙船的人,之後B被迫離開公司,
A開始猛追C,B也赴美深造,之後過了兩年A跟C結婚。

其間B跟C完全沒有連絡,直到有次參加同學會,兩人才有機會把誤會解開,但C覺得自己已婚,
所以沒跟B有太多互動,直到C出了意外,她打電話給B,兩人才又開始。
A有習慣性偷看C手機及mail的習慣,有次發現C一封奇怪簡訊,於是開始請人調查,才發現C外遇。

雖然說過去的事情不該再提,但是像她先生這種工於心機,善於耍那種小手段的人,我自己也很討厭。
我想有用的回應應該很難再出現,整件事我就提到這邊,之後我不會再上來解釋或更新其他的內容。
不過若有人願意給我意見,我還是很歡迎,也會很感謝的。


Jennifer
life0606 wrote:
個人比較好奇,男方從徵信社所拿到的資料內容為何?
跟女方告知樓主的說法是否一致?還有所保留?
,...(恕刪)


說真的我很懷疑女方說法,我不信一出事第一想到的就是前男友的女人。

我是建議小孩的DNA最好去驗一驗。

不然可能戴綠帽就算了,到最後還是幫別人養小孩長大,我看那男的可能會抓狂,會出人命的。

坦白說這方法似乎有效


這叫做設計吧? 為了離婚而使用的招式
若是這樣,男方倒還不如先告妻子通姦

我相信男方自己內心還在掙扎,而你的方式是利用他掙扎的弱點


但請想想,會掙扎代表什麼


而告贏了訴請離婚獲准,女方又得到了什麼

兩敗俱傷

1Q84 wrote:
如果老公每天冷潮熱諷...(恕刪)
Jennifer.K wrote:
這四年來他們兩個沒有...(恕刪)

妳少來這一套了。

從頭到尾妳都在淡化處理妳好友的作為,不停強調她有多委屈。
然後把過錯通通轉換到男方身上,責怪他不肯原諒妳好友,責怪他對妳好友很冷淡。

把妳的美化說詞丟在一邊好了,我們可以直接看她的行為:
1. 趁老公不在時,找了前男友偷人。
2. 老公發現自己戴綠帽後不理她了,就怪老公冷淡,就拋夫棄子想離婚。
3. 離婚官司失敗了,就溜回自己娘家,把小孩丟給老公照顧。
4. 找好友上來訴苦,要網友幫她想辦法成功拋夫棄子再離婚一次。

喔,還真委屈喔?

看看她的作為吧,她的作為說明了一切,她的作為不是這位熱心好友Jennifer可以用言詞掩飾的。
1Q84 wrote:
像是上班奪命連環 call

打電話給他同事問他的行蹤

還有沒事就鬧自殺

沒事就把卡刷爆......................


你要說01很多小朋友是不可否認啦...

只是你給的建議也很幼稚﹐啊哈
Group intelligence is multiplicative when idiots are involved
其實你不用說男方如何

女方想離婚

就是用不堪同居人精神虐待這一條去訴請離婚

就算對方不跟自己說話也可以成立

其實我自己是覺得你的朋友也不想離婚

否則手段百百種

怎麼會沒辦法

她的想法還是以挽回婚姻優先

如果是這樣

你也幫不了她什麼
這段應該是"A有習慣性偷看C手機及mail的習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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