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斯 wrote:
娶老婆當找佣人那男人賺錢養家是當什麼?
應該的啊?
根本是大女人主義.換成女人賺錢養家就什麼都是錯.
整篇全在談誰,誰,誰,誰付錢,錢最大
孝順父母沒錯,可是重點是這層樓的主題你文不對題了

女方沒有不照顧公婆,若是住在男方原生家庭願與公婆同住
但是若是一起負擔的房子,就自行組織家庭
但是男生不準,以嫁到我家就是我家的人
男方家的人是爸媽,女方家的人是客人
既然都是爸媽,為什麼不是一視同仁
錢不是引爆點,引爆的是雙方觀念
女方傷心的不是錢,而是已經讓步了對方卻當應該的甚至得寸進尺
不用聘金就把別人家女兒娶進來的岳父母,我相信台灣沒幾個芭
另外
因為現在社會已經註定大部分雙薪家庭了
不然男人試試看幫忙賺錢養家還要做傭人的感覺好了

賺錢養家是一起負擔的,家事也該是一起
今天要是老婆賺的多,要老公待在家做傭人,我相信很多女人都願意
不過既然這樣,是不是小孩也要跟老婆姓呢
對了,我發現這棟樓蓋的那麼高,後面都是您的功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