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講是簽了馬關條約,準被割讓領土,還有以後金錢沒有自由度,以後說不定小孩還丟給你顧,她去喝貴婦下午茶,如果有意願的話可以簽,沒有意願的話就趕快退,簽下去就要變成快樂的男奴,不簽趕快在找下一位賢慧老婆.
真的無法想像,女方這樣無理強勢的態度,樓主還一廂情願的想和對方結婚只能說,清醒一點吧!坦白說,女人的漂亮,能停格幾年,但是,在這種不對等,不互相尊重的情形下,委屈自己地求得的婚姻,可能會讓你痛苦很多年,想遠一點吧!若你還真想就這樣給它結下去,只能說....你想婚,想瘋了!
tigerpiggy wrote:房子掛女兒的名字(怕我外遇),貸款我負責錢各自管理,生活開銷我負責,要有各自的生活空間第二個小孩生不生由女方決定 說實話 , 我看到這三句 (我沒看完全文 , 看到這三句我就直接回文了) !我就覺得這是場交易 , 就算是(因為有人覺得是) , 也不需要說的這麼直白 , 感覺很差 !而且態度相當強勢 , 以後一定很難搞(很難商量) !以上是個人意見 !
女方看似拿三百萬出來買房 事實上他是為自己投資啊!!這三百萬 到頭來也只是收歸自己所有 哪算的上幫你付頭期款?!!!!真正的方式是夫妻各擁有一半 才會是真正互相扶持,哪有為了保障他女而要男方坐長期奴工的道理,他女兒是寶貝,你再你的家庭就不是寶貝了?!哪門子的話你是愛他的外表,這點我過去跟你很相似,我之前就是認識一個女生家裡介紹的,為他付出兩年多道頭來還沒一個名份,真的奉勸多挑年輕一點的,年紀大的多半是有問題,又不像男人要搞事業搞前途,東挑西挑的女人最不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