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關係,經常遇到家屬有類似的問題,這邊提供您參考。

1.建議先辦理公證,讓雙方有正式的婚姻關係。


2.待對年後,再正式舉辦婚禮流程。

剛辦完喪事,如果百日內立即舉辦,相信對於當雙方及親友,或多或少都會有些疙瘩在,所以建議對年(一年後),再用較適當的的過程下迎娶。

畢竟婚姻是雙方家庭的結合,大家都希望充滿喜慶的氣氛下完婚。

長輩的意見當然不一定要完全依循,但是若年輕人可以配合,有何不可。

整個過程會有很多人提供意見,或是不同的看法,相信大家都是好心,只要你和另一半說好,再爭取大家的認同,我想就算無法眾人皆滿意,但至少可以大多數人接受。

無論如何,婚姻是雙方互相扶持、相互信賴,才能建築一個幸福的家庭。好好溝通、協調,一定能找到共識的。

先預祝你們幸福美滿、百年好合。
"如果"雙方家長會有這種顧忌,那就先去戶政市務所登記一下好了,時候到了再請客,如果打算先生小孩,那也可以讓親朋好友知道已經登記結婚了,只是要晚點才請客,到時小孩也會出現在婚禮上,是多特別的回憶。如果沒人在意這種因人而異的習俗,那就照常結婚囉,恭喜先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