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ver0821 wrote:還是會工作(她要養她媽)家事一起分擔(討論出來的結果我會分擔比較多) 她要養她娘家長輩的確是要她自己承擔責任家事的話我覺得不用計較...做多做少沒關係的...互相感謝對方就好這種情況不要說是每個月要給她錢啦應該說你們要商量共同的家用怎樣分擔並不是誰給誰錢唷按收入比例分配我覺得是比較公平的辦法比方說你賺10萬她賺5萬大家都拿20%出來家用就你拿2萬她拿1萬出來都負擔得起...又夠用其實夫妻之間不用太計較太計較喔...感情不會好會爲錢吵架的婚姻我覺得品質都不高不如不結呢...
他的意思應該是,你婚後每個月會給多少家用吧!!我家最剛開始時,我先生每個月月初會領一萬元給我,這些是買菜,繳水電瓦斯電話第四台網路的費用~後來我沒上班之後,我先生就把提款卡給我,叫我沒錢自己去領,家裡所有的帳單,我要負責去繳清,他沒錢時,會自己去我皮包拿錢....我家是這樣啦!!那你跟你女友,可以好好溝通溝通阿....server0821 wrote:如果要的話應該是要給...(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