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婚男 wrote:
我結婚5年了生了二個小孩子,老婆卻因為說個性不合要離婚,
我是在家工作他卻覺的鄉下地方很無聊一直吵著要我去大城
市工作,我因為生了二個小孩了想過安穩一點的生活,選擇了
在家工作才能存到錢,她受不了無聊就跑回娘家,我不知是不
是真的是我的原因而逃跑,這期間我卻發現她在娘家又一直
跟別的男生很親密接觸,我也不想去查她了只是想好好的離婚
算了,只是我有向她要之前存在她那的錢小孩的教育費和我買
給她的車子,她就一直說我一直向她要錢不要臉,我真的不知該
怎辦了,她一直說是我的錯不知錯在那了?(恕刪)
如果扶養權在父親身上~我覺得跟他老婆要這筆費用
是應該的~畢竟單親爸爸要帶兩個小孩真的很辛苦
不過小弟個人觀點 可以把小孩留在身邊最好
畢竟您前妻有跟別的男人有很親密的接觸~
這看在小孩子的眼裡真的有點..........不太好說!!(個人觀感)
加油吧!!
關閉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