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護了女人...那這個男人的權益誰來保護?

天空藍小惡魔 wrote:
這應該是特例...畢竟台灣是父權社會...(恕刪)

你確定現在還是父權社會,現在連姓氏都可以約定了,看不出哪裡還有父權社會的跡象

edward3019 wrote:
什麼方法可以傳授一下...(恕刪)



沒不動產?動產?那有工作嗎?....人一定都需要工作的,懂了嗎?點到為止
hk127413 wrote:
沒不動產?動產?那有...(恕刪)


重點是脫產也沒工作的那一種啦........
除非告他刑事...不然以民事判決根本拿他沒皮條...我就遇到過...

edward3019 wrote:
重點是脫產也沒工作的...(恕刪)


不~那得持續追,算是比耐心的,我也是有過類似的經驗..
hk127413 wrote:
不~那得持續追,算是...(恕刪)


害我損失115萬....(買預售屋)....
當下真的想揍死他.....
我也覺得判民事無用

到時候那個女人又出來哭說
一個女人養三個女兒
生活都難過了要怎樣賠錢阿

三個小孩養到大的費用真的不少耶!

找生父?要是肯幫忙付錢
那個女人早就投靠過去了吧...

所以說男主角得到賠償的機會真的很低

如果說要心裡好受~只能跟自己說當做前一輩子欠她們的...
貌似文章有說

他是因為和老婆分房睡後 老婆竟然懷了第6胎

讓他產生懷疑的


前面生的有超過期限

這第6胎應該沒有吧?

edward3019 wrote:
重點是脫產也沒工作的那一種啦........

除非告他刑事...不然以民事判決根本拿他沒皮條...我就遇到過...


或許可以用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條::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不過說實話,這一條不太容易成立,不過如果遇到了可以試試。

xuale wrote:
所有奉子成婚的男人要...(恕刪)


男人要自立自強

わしが男塾塾長、江田島平八である!!!
我其實不清楚法律在這種問題上
有特別保障了女人什麼

不過
針對你所說
"女人的選擇是要挑選最優秀的精蟲, 他們不是想哪個男人好, 是想這樣對小孩最好."
女人其實是比男人更容易被愛情沖昏頭的動物
所以我還蠻懷疑女人有沒有這種智慧挑選最優秀的精蟲
而且
若是依照你的論述, 那文中五個小孩中
那兩個跟現任丈夫生的小孩對比其他三個
不就出生後就是一場悲劇?
因為他們是媽媽挑選後的次級品

所以你的論點根本就是屁話

neomanstein wrote:
女人的選擇是要挑選最優秀的精蟲, 他們不是想哪個男人好, 是想這樣對小孩最好.
那優秀的後代可以為社會創造更多的價值, 不就是社會整體所希望的嗎??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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