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質老闆強迫懷孕六個月的孕婦離職,該怎麼辦???

diffeco wrote:
小弟的弟媳在一間飾品...(恕刪)

打官司你100%會贏。勸你直接打官司。

老闆一定會用一些話術影響你。
「業界很小,不要讓我以後遇到你。」
「離職原因寫不適任,你也不好找下一份工作。」


其實這些都是屁話。老闆的內心話是:

「只要上法院,資方一定輸,所以我要嚇嚇你,讓你放棄。這樣我就賺到了」

我建議你找親朋好友借錢,撐過官司期間,只要撐過去,所有損失都會賺回來。有一個瘋子叫白正憲,他跟大同打官司八年。最後獲勝。結果大同要賠他八年的薪水,薪水照算,年資照算。

大同是大企業才能玩八年,我不信你家老闆這種小公司有錢玩八年。講得誇張一點,你跟親友借錢,說不定就可以把那家店頂下來了。你家老闆未必撐得比你久。

diffeco wrote:
小弟的弟媳在一間飾品店工作約兩年
每月薪水2萬3,月休6天有勞健保
工作是排班制
早班從早上10點上到下午06點
午班從下午03點上到晚上11點
一天兩人上班顧店
上班時要站著一整天不能坐下來。

現在我弟媳懷孕了,目前6個多月大
預產期大約在明年初
原本應該是一件很開心期待的事情。

結果他們公司老闆這幾天突然要求
下個月開始每天一個人上班
而且工作時間要從早到晚
就是從早上10點上到晚上11點
也就是說工作時間從1天8小時,中間有一段時間兩個人顧店
變成1天工作13個小時,從早到晚一個人顧店
重點是,薪水並沒增加!月休還是6天
如果不能配合,就請自動離職
我弟媳說上班要站那麼長的時間她真的受不了
但離職生活又打不過去...

我們覺得這樣很過份!

第一、工作時間未免也太長了!一般人一天站13個小時都快受不了
更何況一個懷胎6個多月的孕婦?

第二、已經工作兩年了,現在肚子大起來,才突然改這樣的政策,
我們強烈懷疑是為了逼走孕婦而訂的。因為這工作時間跟薪水根本
不合比例!

第三、老闆不願意用資遣的,只願意提供包含當月1.5個月的薪水
現在懷孕快6個月的孕婦挺個大肚子請問要到那裡去找工作?

第四、而且孕婦生完小孩依照勞基法還可以請產假、育嬰假,而且
產假好像還有半薪可以拿,如果現在被強迫自己離職那不是什麼都
沒有?

我們家不是富裕的家庭,我弟弟的工作薪水一個月也才兩萬多,是
靠著雙薪家庭才勉強維持,我跟我弟弟還要幫忙分擔家裡的房貸、
水電費、生活開支。現在弟媳的老闆突然來這招,真的讓我們非常
憤怒又無助!

我請我弟媳去向他們老闆說,如果真的要這樣,是否能用資遣的,
也不用給我們資遣費,因為挺著6個月的大肚子一定找不到工作,
這樣我弟媳至少還能領個半年的失業救濟金....節省一點還勉強
能過活。

但他們老闆直接嗆一句:免談。

想請教各位...

目前遇到這種情形我們該怎樣用合法的途徑來處理比較恰當呢?

老闆可以這樣子,無故提出不合理的上班條件來強迫孕婦離職嗎?


先護貝

diffeco wrote:
小弟的弟媳在一間飾品...(恕刪)


關於懷孕事件 這個我有點驚豔
前年公司剛應徵到一位人妻
雖然不是很勤快 但至少有手有腳 將就用
缺點就是
頭腦少一根筋 忘東忘西 還不喜歡打電話給工廠還是供應商催進度 常常要我自己打電話
巧得是 四月到公司 六月就懷孕了.....
真不知道是運氣太好 還是有計畫得
那一年六月到十月都還好 過了十月......什麼事情都要自己來
為何 孕婦不能罵 也不能兇 更不能念 出了問題誰扛 ??
我最後只跟我老闆講 "沒事不要再亂找孕婦給我當助理"
助理工作很繁雜 碰到孕婦我只能累死自己

光第一點8小時變成13小時,這就屬於勞動條件變更,需要勞工同意才能變更,附上變更前跟變更後的打卡紀錄給勞工局就可以玩一陣子了
diffeco wrote:
小弟的弟媳在一間飾品...(恕刪)


居然有人教互相毀滅的方法!孕婦那有時間去搞那些有的沒有的?

工作時間看來並沒有太誇張,只是對孕婦不適合而以,之前在全台都有直營的領導品牌自行車店上班也是平均一天10小時,加上〞自動〞留下來幫忙的還不只呢!

一間小店,一天8小時也太好命了吧!看來是生意不好做了才出此下策。

一間小店通常都是在多一人則人力過剩,不增加人手又人力不足之間掙扎,有一個某些事不太方便做的員工在店裡,只好增加其它人的工作量,但是店裡只有兩個人,誰肯?

凡事都依勞基法執行當然是值得讚賞的好老闆,但只開一家店的小生意根本就無法這樣經營下去!這點當過店舖老闆的人都能體會......

就算要用勞基法去爭取權益,也只是兩敗,不如幫他找找其他出路吧!

diffeco wrote:
小弟的弟媳在一間飾品...(恕刪)


需要幫您找記者嗎?

鄰居是專跑社會新聞的

有需要私下密我 我請他直接跟您連絡

感謝各位的回覆
昨天我也研究了勞基法跟兩性平等法很久
原本今天下午要代表我弟媳去跟他們老闆談的

不過今天早上我弟媳跟他們老闆談工作的事情
她只是提到下午家裡人會過去找老闆
還有透露到老闆調的工作時間已經違反了勞基法
(我弟媳很老實的一個人...我原本跟他說都不要講,我過去談時要先錄音
讓他老闆親口講出他調整的超時工作時間內容,可是我弟媳還是先說了)

老闆聽到後...沉默一個小時後馬上改口
說我弟媳的工作時間跟工作內容照舊(其他人照新規定)
但要一直做到生產那一天才給請兩個月產假
但書是在那之前如果自己提早離職的話
到時候一毛資遣費都不會給

我聽到後是叫我弟媳那就繼續上班吧
因為現在對方又照舊制,刻意避開違反到勞基法的部份
要告他也沒東西好告

再說我們求的只是一份安穩的工作
我們也不可能會沒事離職、曠職
這段期間有收入,到時候請產假也還有兩個月的薪水
只求安穩的過日子啦!!!

很感謝各位大大的幫忙
經過這次我學到很多^^!

因為小弟的老婆也懷孕4個月了
或許也有可能碰到這些問題~
不過小弟老婆公司很好啦
知道她懷孕還多請一個人來幫他分擔工作

不過先學起來放沒損失!呵呵

感恩
看個大概而已!
我猜~那老板就賭孕婦不敢告!
擺明就是吃定孕婦了!看您能怎樣!
懂了吧!!
正派的s 正派的添
要到 勞委會 申訴也要有幾項(重點要記住 去申訴勞委會 勞方 不是一定就要穩贏)
1.有白紙黑字不合理處的就保留或印下來
2.工時部份,除你有實際超時的證據,舉例:你真的有上到十三個小時/一天,而超兩週超過八十四小時,這樣你去 勞委會 申訴 勝算才大 最好有薪資單

3.沒有上述至少這兩項,去 調解時就比較麻煩,會造成各說各的話。 而且資方要是不出席的話,你手上沒有任何證據一點辦法也沒有。
4.要是老闆只是說了,但你並沒有直接真的上到那麼久的工時,(尚未實施)資方頂多是被警告,沒有然後。
5.最後你一旦提告,你的要求是什麼?一般就是要求 資遣費 或回原單位上班,這都是要先想好的!

總歸一句話
法律是保護懂法的人,而不是保護好人。
oh~~oh~~~oh~~~

onlyforn70 wrote:
就算你去勞工局申訴了,很抱歉 你以為他們會馬上就幫你處理 ?
不可能的 ...

...(恕刪)



錯!!

現在去申訴,很快就可獲得回應..

只要站的住腳,勞工局處裡勞資糾紛是很明確又很快速的.


所以現在一些資方白痴一大堆..還以為像以前一樣可以唬善良勞工.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