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eater1125 wrote:
你的故事 當年我就看過
我一直以為你真的遇到一個傾國傾城的絕世美女,所以大翻船
所以搞出這麼可歌可泣的複雜故事
結果沒想到~~某某人其實根本沒化妝就有點醜兩顆大一點而已,肚子還有肉
根本就類似夜店的萬人騎,公共機車那種款式的貨色嘛
節日的時候夜店抓都一堆
只想問一句:老哥~~你到底在搞什麼?
一個萬人騎,你當瓊瑤戀在談??
我以前試過,包隻雞,頭牌的(姿色是你那個2倍多),叫她冒充我女友去參加同學會壯場面
後來覺得感覺還不錯,她交際應酬手腕有夠得體的,床上又野
之後就包了她一個月;當成買來的一段戀愛,雖然我不知她是演的還是有幾分真
但是真的令人回味,真的有瓊瑤戀的感覺
真假也不重要了,反正時間一到回到現實,當成一夢,好聚好散。
好像跟你享受的過程感覺也差不多嘛 不輸你,但她只是隻收費的高級雞耶!
事後也不會告我 現在每年情人節還會收到她的小卡片還附電話
我是假的當戲~享受一場,你是假的當真~折磨一場
老哥~~你到底在搞什麼?
你似乎也很希望被告告看
在法官面前狡辯還不夠
辯到網路上面來?
別仗著自己文字能力好就想寫臭前女友,寫死她的新男友,想要顛倒黑白
我想 被這樣寫沒有人受的了
乖乖去繳錢或服刑吧




LSTUDIO wrote:
好吧,再度的簡單解釋一下這判決都寫了些甚麼,
大致上是寫被告因心生[不滿], 貼了[天使的愛情故事]這篇文章,
ps:
我不知道她們從哪裡看出我寫文章的時候非常不滿,
不過另一個解釋是,人失戀了都會不滿, 也許對自己不滿, 也許對對方不滿,
按常理沒有人失戀是開心的,所以心生不滿, 也是說得過去.
接著說了我承認發表了文章, 但卻不承認文章對名譽有損害.
然後法官很辛苦的在一萬五千字裡面,
在各段節錄出其中約三百字看起來影響天使名譽的句子
認為這些語句確實對天使名譽有損害而做出判決,
當然在法律面前, 小丙再多的辯解都是狡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