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口口聲聲說愛人
但你卻用你的愛去壓迫別人
造成人家的困擾
實際上
你這種不是愛
是自私的私欲


根本不懂得愛
你的所做所為
只是一種騷擾

就這麼簡單

joyend wrote:
感謝各位大大的指教

對不起,我真的錯了....

但是都已經做了,打擾他那麼久...

我是否應該為我對於他做的事,跟他道歉.......(恕刪)


兩情相悅才叫愛
其他的動作跟想法
只是病態的自我感覺良好跟糾纏

離開對方的生活遠遠的
其他什麼都不用做
就這樣子




我似乎在你身上看到了我自己......

我會警惕小心不變成這種人
這樣的執著只能說,非常無聊,好好去追適合你的吧...算是幼稚型的執著~
joyend wrote:
2008年9月妳進到...(恕刪)


大錯特錯
醒醒吧~自我感覺良好的阿宅
別再相信電視電影演的那套

有關係就沒關係 沒關係就有關係 Welcome to Taiwan

joyend wrote:
感謝各位大大的指教對...(恕刪)


躲你都來不及了,別繼續出現在對方眼前

那只會繼續加深對方對你的嫌惡感

這跟有沒有談過戀愛完全沒關係

根本是最基本的做人處事之道

能夠自以為癡情至此,實乃百年奇人是也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一開始
我是說兩年前的時候
女生好像就已經變相拒絕你了
還是說你以為她不理你叫作默認(這樣誤會就大了)

我覺得她可能從來沒有把你放在眼裡(更別說心裡了)
告訴你她結婚不是要你給她祝福
而是希望你別再去打擾她的生活

樓主說你沒教過女朋友
多看看多走走
多認識些女孩從裡面開始慢慢練等比較實在

開心點
至少你沒有失去甚麼
版主能留下個人基本資料嗎?
因為............







我想要報警........你這種人應該被強制隔離........
巧巧兒 wrote:




我是女生,
我會很怕•••...(恕刪)




+1+1我看完第一個想法也是覺得很可怕!如果我是那女生躲都來不及了
原來這叫做執著的愛,我看人家連做朋友都不想吧!!


如果有一天你在職場上遇到像我這樣優秀的女生跟你示好示"愛"
你會接受??還是跟妳前同事一樣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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