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在看您的分享的同時,也能給您一些小弟的想法:
1.我不太明白閃光一詞來源,但推測應該是網友在談論"他人女友"時令人忌妒,
發出耀眼光芒之意,因此適合用來指稱他人女友,而不宜用來對人自稱女友,舉例來說,
在跟別人談到自己母親的時候,應該說"家母",而不是說"我的令堂"一樣的意思.
2.熱情令人羨慕,保持下去!感情有很多階段,不一定每個階段都很美好,
但有些階段卻是不得不經過的的劇情,不論如何,別忘了現在的熱情.
3.那些卡片女朋友看完趕快銷毀掉,很多美好的回憶留在心裡就好,
不要過了五年八年被對方拿來當笑柄,切身之痛不可輕忽.
史靈根博士真是我的恩師啊!他說在這種環境下贏的機會高達百分之九十七點二七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