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0726 wrote:
前陣子參加國中同學會,死黨兄弟跟我說去年他跟他老婆離婚了。
回想3年前的婚禮上,這小倆口還在婚宴上當著眾親友面前發表愛情宣言……
Forever love~我只想用我這一輩子去愛你……
兄弟這段婚姻往事,讓身為死黨的我不禁要感嘆阿‥…
問世間情為何物,直叫人以身相許。⦅誤
造成他們離婚的原因,就是我兄弟他老婆外遇"討客兄"。
哇哩咧…是有這麼癢逆…都結婚有小孩的人了,還去外面找人以身相許。
這很嚴重,讓我從此鄙視那種對婚姻不忠的人,而且還感到無比的"都蘭"。
離婚時他們有個兒子當時2歲,(現在3歲)正處於嗷嗷待哺的階段,
基於偉大的母愛本性以及懷胎10月種種辛苦過程,
一般當媽媽的,情感上理應很難輕易割捨的下自己孩子,
這個癢女竟然一點也不想要,一心只想拋家棄子求去,投入情郎胯下。
想想也好,不然跟著這種不負責任的媽媽,往後的日子裡恐怕苦了這無辜的小孩。
這種隨便會與人以身相許的女人,
是不是細胞裡有著偷吃的潛在基因存在,而且是與生俱來。
於是朋友就抱持著科學家挖掘真相的精神,
前陣子帶著我跟他兒子去做了DNA親子血緣鑑定。
果不其然,事實是殘酷的。
一則以喜,一則以憂。
拿到檢驗報告那一瞬間,
朋友的第一個反應居然是大笑三聲:哈哈哈…這16000沒有白花阿
他大笑三聲‥我臉上則是冒出三條線
「那個癢女報應來了,這好像可以告她婚姻中與他人通姦是不是?而且有前科的。」
「林北還要她賠,不拿點遮羞費對不起我當初愛她的心,還害我現在感覺真沒面子。」
「虧你還笑的出來喔…這個結果你是要打算怎麼跟你家人報告啦,唯一的男內孫捏。」
「小孩送還給她自己養,私下和解賠錢了事,不賠的話我再來去告阿。」
「你說的很簡單送還給她,你家的人尤其你爸媽,都超愛這個小孩感情也都有了,
雖然事實證明了孩子不是你的,繼續養他心理也覺得怪,這個我瞭解,
不過一旦告了,這件事情就大爆發啦,我覺得這樣並沒有全盤考量到利弊得失。」
「要不然咧….怎麼做才好?不讓我家人知道又可以跟她討回公道?」
就這樣…朋友這陣子陷入愁雲慘霧中,到現在還沒讓家人知道這件事,
不驗還好,驗了在那邊……早知道這16000就拿來我幫你花掉…哈哈
01的專家前輩們,該如何完美處理這樣的鳥事,我朋友一肚子鳥氣。
懇請開示,感恩~ (前提:傾向保住這家中唯一的孫子)
(這篇文是否要發在…媽媽寶寶親子 ?)
...(恕刪)
這個還她,再娶一個生!
,但好友沒法養他,媽媽也不要他,戶口上的父親也不能接受他。
⦅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