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是我播的種..10/5補充

誠實為上策

我不會在這麼重要的問題上欺騙父母,這是不公平的。

還有,提否認親子之訴訟要早,否則過了法律追溯期,就什麼都來不及了,不要說從小到大的撫養義務,就算是遺產,也非分他不可,君不知「特留份」之存在?

如果真的決定要養,也要明明白白告知父母,最好先提否認親子之訴訟,再辦領養,不然小孩親生父親隨時可以來主張認定小孩的歸屬,而你已經過了提否認的時間,根本是被動到不能再被動。

外加為了「瞞」,小孩媽媽可以來威脅揭開真相,任何知情者也可能說溜嘴,根本不是好辦法。

建議先說清楚,然後再決定怎麼處理,千萬不要瞞。
叫你朋友快去再追一個..馬上讓他生...有後備後再告訴父母...原來這個別人的種要怎麼解決....


話說如果是我小孩養二三年才發現是別人的種...理智上是不可能養了...但內心呢?也會超不捨.送回女方如知小孩過不好...那可能會心痛死..唉可憐的小孩...畢竟這不是小孩的錯
我也絕對不會養。

趁還小感情還沒很深厚時,提告並送還給女方,後續還有許多糾葛的事,並不是一廂情願覺得自己能這樣愛這個小孩,如果將來小孩叛逆不學好呢?如果將來小孩知道自己的身世呢?
你愛他,你忍心將來他長大面對這一切?
你恨他,你更應該送走他。

這個世界並不是這麼的美好,有些事必須真實的面對。

內孫,又不是不能再生。
我砲故我在
養老婆拼頭的孩子?長大後再把你的遺產拿光?想幫人家養兒子可以去孤兒院
有遇過這種的,女的在婚姻期間出牆懷孕,與老公離婚前生下小孩,所以「戶口上」的父親是那個倒楣的老公,外遇的對象是老公的好友,但好友沒法養他,媽媽也不要他,戶口上的父親也不能接受他。
所以出養了。
身為母親,看法可能會比較偏頗,
但男方要是很愛這孩子…2歲是正可愛的時候,
留下來吧!
女方如此不負責,我想應該也沒多疼小孩,
好可憐的小孩…
jinkang wrote:
誠實為上策我...(恕刪)

再怎麼愛也不能剝奪小孩回去親生父母旁的權利,至於過的好不好,那就是另外一件事了
eric0726 wrote:
前陣子參加國中同學會...(恕刪)


請問當初他們是奉子成婚嗎?

零‧紅蝶 wrote:
有次在新聞挖哇哇上看于美人說的
就算懷疑她也不敢驗
因為不管結果如何她絕對會繼續養下去
她也承受不了驗了之後的後果

這說不定就是男人女人永遠的差異巴
不是自己肚子裡滾出來的肉說丟當然就能丟

小姐,這麼說恐不太公道

男人女人永遠的差異!?
沒錯!差異在於男人在這種事上是吃虧的,好在現今科技發達
不然女人死不承認,男人還能有何作為?莫非來場滴血認親!?

至於不是自己肚子裡滾出來的肉?
如果是從自己肚子裡滾出來的,那就是親骨肉啊
還能有假?,甲他祖宗!
于美人是女人,她當然不用懷疑
難道要辛辛苦苦的養大

然後聽孩子叫別人老爸..?
eric0726 wrote:
前陣子參加國中同學會,死黨兄弟跟我說去年他跟他老婆離婚了。
回想3年前的婚禮上,這小倆口還在婚宴上當著眾親友面前發表愛情宣言……
Forever love~我只想用我這一輩子去愛你……

兄弟這段婚姻往事,讓身為死黨的我不禁要感嘆阿‥…
問世間情為何物,直叫人以身相許。⦅誤

造成他們離婚的原因,就是我兄弟他老婆外遇"討客兄"。
哇哩咧…是有這麼癢逆…都結婚有小孩的人了,還去外面找人以身相許。
這很嚴重,讓我從此鄙視那種對婚姻不忠的人,而且還感到無比的"都蘭"。

離婚時他們有個兒子當時2歲,(現在3歲)正處於嗷嗷待哺的階段,
基於偉大的母愛本性以及懷胎10月種種辛苦過程,
一般當媽媽的,情感上理應很難輕易割捨的下自己孩子,
這個癢女竟然一點也不想要,一心只想拋家棄子求去,投入情郎胯下。
想想也好,不然跟著這種不負責任的媽媽,往後的日子裡恐怕苦了這無辜的小孩。

這種隨便會與人以身相許的女人,
是不是細胞裡有著偷吃的潛在基因存在,而且是與生俱來。
於是朋友就抱持著科學家挖掘真相的精神,
前陣子帶著我跟他兒子去做了DNA親子血緣鑑定。
果不其然,事實是殘酷的。

一則以喜,一則以憂。
拿到檢驗報告那一瞬間,
朋友的第一個反應居然是大笑三聲:哈哈哈…這16000沒有白花阿
他大笑三聲‥我臉上則是冒出三條線

「那個癢女報應來了,這好像可以告她婚姻中與他人通姦是不是?而且有前科的。」
「林北還要她賠,不拿點遮羞費對不起我當初愛她的心,還害我現在感覺真沒面子。」

「虧你還笑的出來喔…這個結果你是要打算怎麼跟你家人報告啦,唯一的男內孫捏。」

「小孩送還給她自己養,私下和解賠錢了事,不賠的話我再來去告阿。」

「你說的很簡單送還給她,你家的人尤其你爸媽,都超愛這個小孩感情也都有了,
雖然事實證明了孩子不是你的,繼續養他心理也覺得怪,這個我瞭解,
不過一旦告了,這件事情就大爆發啦,我覺得這樣並沒有全盤考量到利弊得失。」

「要不然咧….怎麼做才好?不讓我家人知道又可以跟她討回公道?」

就這樣…朋友這陣子陷入愁雲慘霧中,到現在還沒讓家人知道這件事,
不驗還好,驗了在那邊……早知道這16000就拿來我幫你花掉…哈哈

01的專家前輩們,該如何完美處理這樣的鳥事,我朋友一肚子鳥氣。
懇請開示,感恩~ (前提:傾向保住這家中唯一的孫子)

(這篇文是否要發在…媽媽寶寶親子 ?)



...(恕刪)


這個還她,再娶一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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