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不用談麵包了吧
cmosccd wrote:
上週六女友跟我分手了
她說要列給我的缺點根本就沒有寫
我們在咖啡廳他看著我寫的缺點
內容大部分都是寫我自己
分手的原因我不能接受
就是房子的問題
她不能接受我提出去新竹住一陣子的意見
交往一年了
情侶間多少都會發生親密關係
她卻說是我在跟他發生親密關係之後
所有的事情都改變了
我沒有不愛他
只是現階段的經濟狀況還不能在板橋買房子
她為了她爸爸提出租房子的意見
跟她爸爸吵架妥些租房子
所以我才提出去新竹住存錢的意見
我家在新竹縣市有三間房子都在市區
她媽媽說她離不開台北
她自己也說離不開台北
她的職業是護理
我的職業是社福
她卻說我傷害了她
我聽了讓我也很愧疚
讓她吃虧了
但是我並沒有要分手
她說我是她第一個發生關係的人
但是她在我之前還有一個交往一年多的男友
我是她隔了三年才交往了男友
我不太相信她之前交往的對象都沒發生過任何一點關係
她卻要把這樣的罪算在我頭上
我規規矩矩的工作賺錢存錢
我哪裡錯了
星期二我用LINE跟她說我很不習慣這樣我很後悔
她說她並非不愛我只是害怕再受傷
我是傷害她很深的人
我有答應她我會照顧她
只是現在的收入不允許(買房、結婚)
她卻說我在發生關係前什麼都答應
在發生關係後什麼都不行不可以
買房要很多錢要頭款
結婚也要很多錢
只是現階段沒有那麼多資金付出
愛情如果誠實以對
換來的結果卻是分手收場
那愛情真正的真諦是什麼
她有富貴手不能做家事
我答應她我做
她要我賺錢交給她
我答應她我給
她要我考社工師執照讓她的未來才有保障
我答應她我去考了卻落榜了
她要我高考普考社工師三個考中一個才可以跟她結婚
我答應她我會努力
可是卻因為發生關係後與房子問題
不如之前的約定她就不再愛了
愛情好現實...(恕刪)
Neo5168 wrote:
嗯..
不要懷疑..
如果我是女人..
也不會與不夠富的男生交太久..
大家有過開心日子就好了..
終身..(?)..再說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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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要求算極低了..
要我..九成九..
沒個幾棟好地段的樓在收租金..
一個月沒個幾萬零用錢的..
別想我嫁甚麼嫁..
而那已是我認為的最低要求..